【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十一日電)國家二級古蹟元清觀發生大火,幾乎全毀。雖然起火原因還在調查,不過專家學者指出,台灣稍有歷史的廟宇多為木造建築,而管委會習慣在廟內堆放大量金紙、點光明燈等,如果發生火災,火勢通常一發不可收拾,成為嚴重的公安問題。
位於彰化市民生路的國家二級古蹟元清觀,九日深夜發生大火,由於寺廟為木造建築,加上內部堆放了大批金紙、香以及火爐等易燃物,消防局獲報前往灌救時,火勢凶猛,根本無法進到廟宇內救火,只能在外圍灌水搶救。廟內堆放的金紙、香等助長火勢,消防隊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大火延燒。
元清觀和台灣大多數的廟宇一樣,為了要用電,在原先的廟宇內加裝電線,為方便信徒上香祈福,香燭和點香香爐也都設在室內,金紙都存放在寺廟的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時,這些物品都會讓火越燒越旺。
曾擔任過廟公的前台灣文獻會副主委劉寧顏說,台灣稍微有點歷史的廟宇都為木造建築,像金紙香燭或是點香用的火爐這一類物品,應該移到戶外,也不要使用太多電器用品,在廟宇內加裝許多電線,增加電線走火的機率;他舉例說,台北市的孔廟在一九七六年時,就曾因為老鼠咬壞廟裡的電線造成電線走火,孔廟差點發生火災。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鄰國日本為維護寺廟公共安全,規定不可以在廟內燒香燒紙錢;劉寧顏表示,他們曾到日本考查,發現日本的廟宇都將香爐移到室外,在廟內也不准用火點香,另外還加裝了警報器和灑水裝置,火災發生時才能在第一時間滅火,保存具有歷史價值的寺廟。
除了安全設施外,廟宇的管理問題也很重要;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閻亞寧說,台灣的廟宇大多都由私人組成的管理委員會管理,寺廟的管理員水準良莠不齊,真正遇到意外時不一定知道該怎麼處理,政府有必要訂定寺廟管理辦法。
彰化縣消防局災害預防課課長施貴般說,目前只能要求廟內設置滅火器,至於在寺廟內堆放金紙香燭,在消防法規方面無法可罰,只能建議廟方不要都堆在室內,避免火災發生時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