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一日電)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今天決議以提高關稅作為對中國大陸毛巾的進口救濟措施,實施期限為三年,確切稅率將在14日決定。貿委會強調,進口救濟是以防止、彌補進口造成的市場擾亂或損害為限,不能超過合理範圍,稅率需再設算。
貿委會今天上午召開第52次委員會議,討論擬對中國毛巾採行的進口救濟措施建議,擔任貿委會主任委員的經濟部長黃營杉並未出席,先前曾代部長與會的經濟部次長陳瑞隆也未出席,由貿委會委員、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洪德生擔任會議主席;原定一個多小時的會議足足開了兩個半小時,而且未就確切稅率做成決定。
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賴幸媛、曾燦燈等人一早就帶著雲林毛巾產業科技協會業者到經濟部前陳情,並要求出席貿委會會後記者會。業者希望貿委會依其主張,把中國進口毛巾關稅由現行的10.5%提高到189%,或對每年 300多萬公斤配額以外進口產品課徵189%關稅。
貿委會負責毛巾案的督導委員台灣大學教授黃志典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貿委會委員會議今天經過充分討論,一致決議對中國毛巾採行提高關稅的進口救濟措施建議,不採行配額關稅,主要是因為提高關稅的認定基礎較明確,執行成本較低;若採行配額關稅,涉及配額設算、估算業者合理管銷費用與利潤等,技術問題較為繁複。
黃志典表示,今天會議時間較長,主要是與會委員對於稅率設算有不同的想法。這次對中國毛巾的進口救濟措施將實施三年,三年後須回復到現行10.5%的關稅 ,關於關稅應提高到多少、三年內如何調整回復,貿委會專案工作小組將依與會委員提出的不同計算模式進行設算,提交14日的委員會議審議。
貿委會在會中提出提高關稅與設定配額關稅兩項方案,黃志典不願透露貿委會的建議案內容,僅表示與會委員均同意貿委會提高關稅的設算基礎,但對於稅率回復的時程、級距有不同看法,需要進一步討論。
黃志典表示,進口救濟措施是以防止、彌補進口造成的市場擾亂或損害為限,不能超過此限。雲林業者依財政部反傾銷調查的傾銷稅率表面證據,要求課徵189%關稅,但反傾銷與防衛措施的立委基礎不同,相關數據的合理性需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