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九日電)一場發生在大學校園的車禍意外,卻被媒體報導成教授在校園「超速狂飆」,撞倒學生後企圖逃逸,當事人 (教授)今天發表聲明澄清絕無狂飆及逃逸事實,對媒體不實報導感到遺憾;傳播學者認為,媒體肩負社會責任,應秉持新聞專業,做好守門與查證工作。
這起校園意外事件是發生在三月六日深夜,中央大學一名教授開車行經校門前轉角處,不慎撞上騎腳踏車的兩名學生,這起意外引起網友在BBS留言板上激烈討論,卻被部份媒體引用網友討論文章,把事件形容成教授在學校高速狂飆撞傷學生,並將受傷學生拖行一百公尺,並逼學生道歉、簽和解書的「醜聞」;此外,媒體還在未訪談當事人情況下,公布肇事教授的照片、姓名及服務系所等資料。
肇事教授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意外發生當天,是在校門口轉角處為閃避一台違規停放的車輛,不慎撞上騎腳踏車的同學,這起意外在網路上討論後,被媒體捕風捉影並渲染報導,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不但個人電子信箱湧入多封語帶威脅的信件,就連小孩到學校上課,也受到異樣眼光看待。
這名教授坦承,駕車疏忽撞上學生的確是他的錯,但媒體的不實報導已嚴重影響他與家人的正常生活。
由於事件引發軒然大波,中央大學昨天下午由副校長蔣偉寧主持,召開協調會,邀請受傷學生、家長、目擊者與肇事教授溝通。蔣偉寧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校方聽到「教授撞傷學生還要求學生道歉」的說法時,感到相當訝異,經過協調會溝通後,才發現是誤會一場。
蔣偉寧說,學生說明事發當時,是肇事教授坦承疏失並向學生道歉,然而學生聽錯了,誤以為教授要求學生道歉,感到憤怒的學生因此上網貼文譴責教授。
蔣偉寧表示,在網路上發表文章的同學,事後並沒有立即上網更正,使網路譴責文章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後演變成「教授在學校飆車撞傷學生,還逼學生簽和解書」的誇張報導,這名教授撞傷學生後,已經很自責,但心情又再度受到媒體報導的傷害。
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張錦華表示,上周才發生媒體過度報導師生戀,造成當事教師上吊自殺的憾事,這次粗糙的報導又再度出現,令人遺憾。
張錦華說,網友並非新聞工作者,也不像新聞記者擁有各種資源管道查證,網友可以針對某項議題在網路上抒發己見,但因沒有強力的網路言責規範,網友言論無法對社會負責,但媒體秉持新聞專業,必須做好查證責任與平衡報導。
張錦華表示,近來媒體「未審先判」、「自行懲處」甚至造成「媒體殺人」的情況時有所聞,完全違反新聞專業,她除了呼籲媒體自律之外,也建議媒體暴力下的受害者採取法律行動反制。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魏玓指出,網路是小眾媒體,網友的討論類似一般民眾聚在一起聊天,網路須負擔的社會責任和大眾媒體是不一樣的;大眾媒體不管對看見的、聽到的或是從網路得知的消息,都必須做最完整的查證,才是基本媒體素養。
魏玓說,這則新聞讓他感到驚訝的是電視媒體前往中央大學採訪,只找了非當事學生做反應,卻沒有訪問當事教授與學生;他認為,媒體從網路挖新聞,卻沒做好查證工作,已成為台灣新聞界的畸形現象,新聞界必須嚴肅看待這種現象,並擬定網路新聞報導的自律準則;報導網路消息,必須有更嚴格的標準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