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二十五﹕我在美國拿到了學士學位﹐找到工作轉成了H-1B﹐做了不到一年﹐家中有事﹐回到台灣在台灣工作了兩年﹐并照顧家事。現有美國僱主僱佣﹐我也可以立即返美了。我是否需要新的H-1B簽證名額﹖
解答﹕是的。因為你已經離開美國超過了一年﹐那麼你就需要新的名額﹐并且有新的6年的H-1B時問。儘管你在美國時H-1B沒有用夠6年﹐只要出國一年以上﹐就又有新的6年了。但是有些人就硬申請不要名額的H-1B申請﹐只要求剩下的H-1B 時間。有成功的例子﹐但由於H-1B 申請的費用太高﹐去撞大運不太值得。
如果你沒有離開美國﹐而且轉成了學生簽證﹐現在要將學生簽證再轉成H-1B就不需要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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