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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台灣家庭主婦逾半需兼職扛家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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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八日電)台灣團結聯盟婦女部與世新大學合作進行「二零零六年台灣家庭主婦調查報告」,發現百分之六十四點八的女性是「為了照顧父母或小孩」,才成為家庭主婦。不過,因為經濟壓力沈重,高達百分之五十三點一的主婦必須在家或出外兼職。

台聯黨婦女部主任蔣月琴說,台灣有百分之十二(約三十六萬)的家庭主婦每月可動支零用金是零元,但政府又要她們繳保費,非常不合理;人數一樣是三十六萬的台灣外籍新娘,政府卻提供高達新台幣三十億元的照護基金,形成強烈對比。

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執行秘書鍾岳勳表示,台灣全職家庭主婦人數約兩百二十八萬人、在家兼職家庭主婦人數約七十五萬人、在外兼職家庭主婦人數約一百八十三萬人,合計約四百八十六萬人。

鍾岳勳說,家庭主婦在家或在外兼職,若以年齡別來看,四十到四十九歲分別以百分之十九及百分之四十一點二居「雙料冠軍」;就居住地域而言,在家兼職以中部地區最高,為百分之二十二點五,在外兼職則以北部地區最高,占百分之四十五。

在可自行運用金額方面,他指出,百分之十二點一的家庭主婦為零元,新台幣一元到一萬元為百分之四十點三,若加總上述兩項數據,每個月可動用金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二點四。整體而言,家庭主婦可運用金額平均為九千四百零二元。

鍾岳勳表示,若以年齡來看,二十到二十九歲的主婦可動用金額最高,為一萬零六百零五元;以地域別而言,北部地區的主婦每月可運用一萬一千三百八十五元居首;在外兼職的主婦又比在家兼職可運用金額更高,平均為一萬兩千五百九十九元。

這份調查由世新大學針對全國二十五個縣市的二十到五十九歲家庭主婦,進行電話抽樣訪查,有效樣本八百一十二份,時間從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到二十五日,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不超過正負三點四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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