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二十三﹕我男朋友在美國讀書,他現在是綠卡,我可以辦陪讀簽証嗎?還是必須要結婚后才可以辦陪讀簽証?可是我好想他﹐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為什麼陪讀不行啊﹖ 美國的法律不是很人性化的嗎﹖
解答﹕都不行。不管是結婚前或結婚後﹐都沒有陪讀這樣一類的簽證。
在美國﹐每一條法律都是平衡各項因素的結果。 美國國會必須要考慮到移民家庭的團聚﹐這就是為什麼有很多家庭類別的簽証申請﹐但是國會也要確定不能有太多的人移民美國﹐所以他們有簽証配額系統。陪伴簽証是給非移民簽證持有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簽證。一旦你男朋友成為綠卡持有者﹐他就不再是非移民身份﹐所以你不能申請陪伴簽証。如果你同你男友結婚了﹐也沒有移民簽証能立刻給你﹐而且你也很難申請到旅遊簽証或其它的非移民簽証因為移民官會認為你有移民傾向。因為給你非移民簽証入境後﹐一旦你男友成為美國公民後﹐他就可以申請你綠卡﹐你可以在9到36個月成為永久居民。
所以﹐最壞的情形就是一個外國人同美國永久居民結婚﹐他/她除了獨立的用非移民身份來到美國以外﹐沒有別的辦法。V 簽証是為了彌補這個問題﹐但它只適用于特定的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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