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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大紀元3月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彭清仁報導)曾經名列警政署首要槍擊要犯的薛球和陳益華,因涉及廿二起強盜和重大竊盜案件,今天一審被新竹地院判處廿年和十九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並強制工作三年,至於兩人之前因為隔海光碟恐嚇案,已遭判處無期徒刑,薛球犯罪集團也正式宣告瓦解。
因為涉及國軍新竹財務組軍餉強盜案件而四處竄逃的劉金生、黃新堯、薛球和陳益華犯罪集團,在逃亡期間在全省各地四處犯案,其中薛球和陳益華因法官錯放,在逃亡期間還犯下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數千萬元綁架案,最後因為逃亡到大陸,以郵寄光碟恐嚇楊登魁和楊光友,被刑事局從大陸引渡回台受審。
警政署當時為了緝捕薛球和陳益華歸案,還懸賞千萬元獎金,在引渡兩名要犯回台後,千萬元的花紅是否交給福建公安,至今仍然成謎。
不過薛球陳益華兩人回台受審後,光是隔海光碟恐嚇案一審就遭判處無期徒刑,至於這個犯罪集團之前在桃竹苗地區犯下包括國軍財務組在內的廿二件重大案件。
新竹地院一審終結,薛球、陳益華之前的一個多月審理期間,儘管承認的重大竊案不到十分之一,不過合議庭就各項證據和兩人的犯行,一審還是判處薛球廿年、陳益華十九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強制工作三年的處分。
換言之,一度流竄全台的薛球犯集四名成員,目前全都判處無期徒刑,犯罪集團也正式宣告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