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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7日電)高雄縣今年起開徵砂石採取特別稅每立方公尺新台幣30元、清潔維護費20元,陸上採石區、河沙採取區及河川疏濬區都是課稅對象。高縣砂石公會表示,課徵砂石採取特別稅、清潔費將轉嫁給消費者。
縣府稅捐稽徵處長辛純浩今天在縣府主管會報中表示,砂石採取特別稅今年元月開徵,縣府建設局核准的4家陸上採石案,其中一案已在上年度採取完畢,其他3家尚未開採。河沙採取由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管轄核准,高屏溪尚未開放開採砂石。
河川疏濬,第七河川局去年核准疏濬高屏溪2百81萬立方公尺淤沙,第七河川局願意繳納砂石採取特別稅,但水利署有意見,雙方協調中;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委託大樹鄉公所發包疏濬高屏溪大樹攔河堰集水區淤積77萬立方公尺,將可以徵收砂石採取特別稅。
辛純浩表示,高縣是依據「地方稅法通則」制訂土石採取辦法,徵收砂石特別費與清潔維護費,經縣議會審議通過,再經財政部備查後公告實施,於法有據。已有桃園縣、苗栗縣開徵類似砂石特別稅。
高屏溪大樹攔河堰集水區淤積區由大樹鄉公所以每立方公尺36元發包疏濬,預計4月完成。
目前市售砂石每立方公尺近新台幣6百元,大樹鄉公所發包費被質詢偏低,水利署南水局攔河堰管理中心表示,集水區淤積大都是泥土,砂石量少,只能充作填方材料,所以發包底價較底。
縣砂石公會表示,砂石大都來自高屏溪疏濬砂石,高灘地租地收購及運費高,每立方公尺成本新台幣4百多元,所以售價才上漲,未來如徵收砂石特別費及每立方公尺20元清潔維護費,砂石售價將再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