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20) J-2旅行回美後﹐不一定J-1人先或同時回美
【大紀元3月7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二十﹕ 我拿的是J-2簽證,最近將和我丈夫一起返回中國過農曆年,過完年之后我丈夫在香港需要耽誤一段時間再回到美國繼續做研究,我能否先于我先生入境美國呢?
解答﹕如果你有有效的J-2簽証就可以早你先生入境美國。你要看看你的簽証是2次或多次入境﹐還有它是不是還有效。如果簽証作廢了﹐或你已經用完允許入境的次數﹐你就需要重新申請新的J-2簽証入境美國。 除非你是到墨西哥或加大拿而且逗留不超過30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申請新的簽証的。移民法沒有規定J-2 回到美國時﹐J-1 必須也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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