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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四月開罰 不分類最高罰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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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三十日電)垃圾強制分類四月一日起開罰,民眾排出垃圾時,若未先行區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當心接到最高新台幣六千元的罰單。為加強民眾「垃圾分三類」的習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也推出第二波、四種語言的偶像劇廣告。

第二階段垃圾強制分類,今年元月起在全國全面實施,經過三個月的勸導期,四月一日開始,若民眾違反分類規定,將直接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繼推出首波「愛麗絲篇」宣導廣告後,環保署下午也公布新一支「分了吧! 分了對我們有好處! 」的偶像劇風格宣導廣告,由來自泰國的藝人TAE 及國內女星李莫兒代言,共拍攝國語、台語、客語及泰語四種版本,內容十分逗趣。

環保署長張國龍表示,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要受到其他國家的稱讚與尊敬,最重要的國際標準,就是環境乾不乾淨,台灣在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以來,平均每人每天,送往焚化爐、掩埋場處理的垃圾量,已經降到零點六七公斤,這在全世界來講,都是很低的數字,希望未來還能持續降低。

張國龍說,處罰並不是目的,只是讓政策百分之百落實的手段,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其實就相當於一個人一天的薪水,因此與其受罰,民眾何不利用短短幾分鐘的時間作好分類,垃圾分三類不僅對我們有好處,對地球都有好處。

環保署表示,在三個月的勸導期間,還是發現有不少民眾對於垃圾分類的項目仍不清楚,部分未實施垃圾不落地的偏遠地區也還存有垃圾子車撤除上的實際困難,所以環保署未來會繼續針對這兩點加強宣導與輔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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