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愛滋病活動人士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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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迪採訪報導)為高智晟律師統籌絕食接力活動的中國民間愛滋病救助人士胡佳,被官方關押四十一天後於星期二釋放,星期三接受了記者林迪的專訪。胡佳談到他被綁架和秘密關押的經過,他受到的非人待遇,並表示他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北京市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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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首先您出獄了,大家都很關心,這次您被官方秘密關押的過程,能不能先簡單介紹一下?

胡佳:它是從二月十六號的上午九點多的時候,我從家外邊被綁架走的,到昨天中午,北京市國保總隊的來當面跟我說:今天可以釋放你回家,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到下午的時候,送我到離我家步行一個小時路程的地方,它們沒有進到我家這邊來,就直接讓我走回來了。

這一次它們所作的事情,好多的東西令我非常困惑。二月十六號早晨我下樓,按往常的慣例,那期間我是在被軟禁的狀態,我要去參加一個愛滋病的民間會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國保支隊的人請示了上級,允許我去,但是要坐他們的警車。

我沒有任何的懷疑,就上了他們的警車,但是我發現上面坐著的四個人和以前的人不一樣,全都是很粗壯的,我以前沒見過面的,而且他們的氣勢逼人嘛。出了這邊以後,他們就向沒有人煙的地方開過去,然後立刻前面的人就回過頭來說:「把他給我弄起來!」然後旁邊的兩個警察就動手,用那種噴氣式,就是把人抓起來時候用的那種方式。

記者:對,文革當中經常用的。

胡佳:對對,就是那種東西。然後給我帶上一個黑色的頭套,先把眼鏡摘掉,然後套上黑色的頭套,不讓我看到外界的東西,把頭壓到下面,有的時候甚至我的臉都快貼到地面那樣的,大約開了有半個小時吧。

記者:這開的路當中就這樣對付你了?

胡佳:這個車開動起來以後,兩分鐘就開始採取這種措施了。

記者:目的是什麼?不讓你看到是什麼地方是吧?

胡佳:對,它就想掩蓋他們到底在哪裡做這樣的事情。因為在這期間,我就開始嘔吐,非常暈車嘛,我本身不暈車的,但是頭被卡在下邊,這麼被按著,它的車一會開的飛快、一會又急煞車,因為他們好像也摸不著路這樣,到那裡我幾乎都休克了。

記者:我想先打斷一下,因為大家都很關心你現在的健康狀況怎麼樣?

胡佳:我今天上午去作全面的身體檢查,有一些結果出來了,醫生說很不樂觀,產生了一種早期肝硬化的症狀,他說未來發展的話,如果再像這樣下去,會肝腹水,然後肝硬化、肝癌。他們問我是不是經常飲酒過量?但是我佛教徒,我從來不喝酒。那些中醫說:那你就是有其他的問題,你的肝失調達,你是不是有什麼方面傷到肝?我說我這幾年經常都處於一種精神亢奮、怒氣沖沖的狀態,主要是跟警方之間的衝突,人權方面的這些問題。他說這可能是原因,怒上肝嘛。

記者:就是說現在的健康狀況還是很不樂觀?報告已經出來了嗎?

胡佳:報告出來一部分。但在這一部分中,醫生已經有這個結論。

記者:聽說您當時被帶走的話,連藥都沒有是嗎?

胡佳:什麼都沒有,藥都沒有、生活用品沒有、換洗衣服沒有。

記者:四十天就這麼過的?

胡佳:是這樣的。換洗衣服的解決呢,因為我在裡邊絕食了三十天,最初的那些天,因為暈眩嘛,也沒辦法洗澡,後來開始簡單的洗澡啊,也沒有換洗衣物,只能把內衣洗了以後等到它乾再穿上,就很狼狽的。沒有藥物的情況下,跟他們強烈要求要他們回我家拿,但是他們不肯。我出來以後才知道,這期間我妻子、我母親去找過的警察,都是在那裡邊曾經看著我的警察,但是他們在這四十一天之內,對外界矢口否認知道我的存在。

記者:四十一天裡面。可以說全球各個網站上都在提你的事情。把你關押的地方是什麼位置?

胡佳:它叫「北京通州區台湖的第五生產隊」,是個農村,但是已經改變成一個類似於度假村那樣一個地方。我被關在一個套間的一個小房間裡邊,一個陰冷的地方,通常的情況下保持七到八個警察那樣看著我,他們二十四小時一輪班。

記者:您在裡面,對外面對你的報導和聲援情況有所了解嗎?

胡佳:絲毫沒有了解,你根本不可能。因為他們對每個人都特別說明了,不能帶任何外面的訊息進去,而且他們每個人都把自己的手機都給放到很隱蔽的位置上,非常注意,深怕我有任何的可能性與外界進行溝通。

記者:再回到你被送進去的時候的情況。

胡佳:被他們綁架到那裡以後,我問他們這是因為什麼?他們也不肯說。那天晚上,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來了三個人,年紀倒不是很大,相對是年輕人吧,到那邊就跟我說:「我們相互打了很長時間交道了,只不過是初次見面。」他們可能是負責我這個專案的。

然後就開始審問我關於這次絕食方面的事情,高智晟律師公佈的協調人裡邊有我跟齊志勇先生的名字嘛,那麼他就問這裡邊的前因後果,我給它們回答,要嘛就是「無可奉告」,要嘛「你到互聯網上去看」,整體來講他們從我這裡沒有獲得任何訊息,後來他們就離開了。在那之後,恐怕他們也明白無法改變我的精神,也沒辦法讓我跟他們有他們所說的合作或者溝通。

一直到昨天中午,北京市國保總隊又派來四個人,跟以前的人不一樣,搜走了所有我身上所有的我所寫的,比如日記、或者對每天事情所作的紀錄:什麼人來了、發生什麼事、我有什麼感受啊,搜走了所有這些東西,對我的身上進行了嚴密的檢查;然後又套上了黑頭套,在街裡邊轉了很多圈以後,把我放到一片荒郊野外的地方,讓我走回來。

從前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他們都是送到我的小區裡面,然後警察還要押著我,到我家樓下。但這一次他們沒有採取這樣的措施,只是在路上一再的警告我:不要再參與以前那些事情了,就是任何跟人權有關的事情;如果是再發生這個事情的話,你還要受皮肉之苦,還要被關押,而且你和你的家人、你的父母、你的朋友,都會還遭遇這種擔心的情況。

他把我放到那麼遠的地方,後來我才明白,因為他們要毀滅任何他們跟這件事情有關的證據,如果他開到小區裡來的話,很可能有人會看到他們。所以他們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膽怯到這樣一種地步,見不得人到這樣一種地步。

記者:那麼這一次發生這樣的事,直到現在,你知道他們單位的名稱,或者關押你的這些人所屬的機構嗎?

胡佳: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簡稱叫國保總隊。這個隊伍是在公安部門中一個類似於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因為這個組織是從來視法律為無物,他們所作的任何事情都知道他們是踐踏公民尊嚴的、踐踏人權的,而且是違法的,但是他們照作不誤。

其它的警察比如說刑警、巡警、治安警察,就是派出所的警察,多少少都還要管老百姓的一些事情,尤其刑警有時候是很辛苦的。但是唯獨國保這個部門,所對付的人都是社會異議人士,610辦公室也在國保總隊的管轄之內,就是說所謂對法輪功的鎮壓也是用國保總隊來實施的。

就是說你沒有犯任何法,它要是想治你,只要是共產黨想治你,那麼這群黨衛軍性質的黑社會組織,都可以作超越法律之外的事情。它的全稱是這個,下面執行方的話,就是說在那邊負責看押的是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國保支隊。

記者:發生了這一系列無視人權的行動,你有什麼打算呢?

胡佳:以前來講,我對這些事情……去年一百二十六天的軟禁、這種監控啊,或者說被抓捕,我都沒有怎麼樣;但是這一次,我出來到現在,三十多個小時過去了,我才知道外界發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包括我妻子啊、母親啊還有那些朋友們,對我的事情作了那麼多,包括像你這樣的媒體朋友,給我很多很多的支持和幫助。

為這些朋友付出的代價,為他們付出的心血的話,我想這一次一定不能善罷干休。這些警察無恥到….即使在中國的法律中,某個人犯了罪,哪怕是死罪,也要通知家屬的,也要在他被拘捕的第一時間內,十二小時之內通知他的家屬;但我卻人間蒸發了41天。

我的妻子去到各個部門去報案的時候,那些警察明明每天都會跟我在一起,但他卻矢口否認,而且還用各種希奇古怪的謊言來欺騙她!我真的覺得難以置信,這種情況會存在於執法者身上。

這一次我會一個一個去找這些警察,讓他們當面對質;就是說看到我的時候,他們怎麼說在這41天中他們發生的事情。而且首先我會把這個經過寫下來交給北京的人大代表,先通過他們的渠道反饋給北京市公安局;當然我妻子先前也做過這種努力,但是很難找到有這樣膽量的律師,就是說我想要起訴北京市公安局。

他們屢屢犯這種事情,愈來愈肆無忌憚的去侵犯人權,給我的家庭造成傷害,它還給許多許多的家庭造成傷害。為了能讓他們在這方面有所收斂、有所警醒、有所悔悟的話,我就必須要用這種法律的武器。

但是說老實話,現在收集證據很難,因為我身上所有跟那些事情有關的紀錄什麼東西全都沒有了;而且我原來住過的台湖鎮的第五生產隊,還有二十一天以後搬到梨園鎮的大稿村,他都會跟這些地方的人說好了:如果說再有人來問這件事情的話,就說這件事情絕對沒有發生過,因為這跟他們一貫的作法是一樣的。

但是即便是這樣,我也要去起訴他們。這個起訴能不能贏?甚至能不能立案?那都在其次。但我必須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對他們發起這個挑戰,讓他們知道他們不能那樣為所欲為。

記者:我記得您被抓是2月16號,那天早些時候您曾經發過一次短訊,說是齊志勇被綁架,但是其實在同一天您就被抓了;而齊志勇據說直接原因也是跟絕食有關,而對您的盤問當中也是以絕食為主要的是吧?

胡佳:主要是針對絕食,其次他們也有說要跨越兩會,因為他們不想讓我們這些人在那邊所謂折騰、在那邊作亂,影響到兩會的安定和「和諧社會」的局面,還有包括以前一貫的我們跟體制相對抗的地方。

那麼老齊是在昨天下午跟我在同一時間釋放的。他的手機和我的手機小靈通一樣的都被那些人給破壞了,我的錄音筆也被弄壞了,我們建立聯繫都是從今天才開始的。今天下午的時候我們才通第一個電話,我確認了老齊是平安的,已經回到家。

但是我們太多的話沒有在電話裡講,因為我們都明白我們的電話是被監聽的,我可能還需要找一個機會去看望他;到那個時候再當面去瞭解他在這期間發生的情況,因為據我所知,他不在通州,他應該是在北京市昌平區的八達嶺那邊。

記者:那麼看來他們抓人也好,軟禁也好,基本上一個直接的出發點……因為兩會每年都有的,而接力絕食是今年剛剛出現的情況,所以看來絕食他們是把它看的很重的一個事件,為什麼呢?

胡佳:他們的決心就是一定要遏制住這股絕食的勢頭,因為首先來講,這個絕食的概念對他們就有相當大的瘡疤感,因為在十七年前那也是一次絕食,最後引起那麼大的,他們所謂的原來叫暴亂,後來叫風波的事件。

其次就是這一次活動的發起人是高智晟律師,高智晟律師本人在對於中國的維權領域有相當強的影響力,一呼百應的影響力。而且在我們被抓的前一天,我們剛做了安排,排定的是第二天十省聯合絕食,是第一次,原來都是每天兩個人、每天兩個人,這次十省,每個省兩個人;已經在我們的商討中有把這個蔓延開來、擴展開來的趨勢。

所以首先來講,政法系統…. 政法系統本身就是非法的,本身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就這個基礎上來講他們本身是一份工作,其次要保住自己的烏紗帽,所以在這方面一定要想出辦法來遏制這次絕食行動的向前發展。那麼當時高律師在網絡上公佈的這個組織者,就是三個聯絡人,他自己,還有齊志勇和我,那麼在他沒有回來的時候,主要就是我和老齊在北京這邊接聽電話、羅列名單、排定日程。

2月16號那天晚上,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的人到這裡來的時候,他們的意念就是很明確,我跟齊志勇先生,就是說針對高智晟律師的人質,我們被抓起來了,他們想用這種性質給高智晟律師一個下馬威:你是組織者,我把你的左膀右臂都給砍掉,讓你沒辦法進行。

而且這也可以殺一儆百--你們繼續在北京的話我們也照樣抓你。全國各省那些參與絕食的老百姓,尤其是普通公眾的話,對他們來講,警方認為這是一種震懾,所謂殺雞給猴看吧!你一天不停止絕食,我們一天就不放。我覺得當時,至少在那天,我個人的感覺中,他們幾個氣勢兇兇表達的是這個意思。

記者:最後想問一下,您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包括您過去一直從事的愛滋活動和絕食等等組織方面的活動。

胡佳:愛滋病的工作依然會是我最主要的工作,我離開了我那個心愛的組織,那麼下一步我怎麼樣去從事愛滋病的工作,尤其是愛滋病中最敏感的人權啊這方面。

記者:您是被迫離開了您創立的組織是嗎?

胡佳:它叫“愛源”。因為只要我在那裡面,那個組織永無寧日,它裡面所有的志願者呀、合作伙伴啊,甚至包括一些感染者,都受到了國家安全部門和公安國保部門的威脅,比如它募集資源的時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各種各樣的騷擾來自於各個部門,我只好離開這個鍾愛的組織。

那下一步的話,我依然會從事愛滋病。他們愈是這樣壓制我,愈是說因為你從事人權的工作,因為從事了所謂敏感的工作,所以我們才要打擊你,那我愈要從事那樣的工作,因為證明我選對了,激到他們的痛處了,這個事情我會一直從事。

至於說怎麼具體去搞的話,我正在寫計畫,因為比如說我會需要有新的合作伙伴,然後還要募集新的資源,到下面去做那些最明確的,比如支持那些感染者去打官司,還有把一些人權侵害的案件反饋出來,到那些最敏感的,沒打開的所謂黑洞地區去調查,這樣一系列的工作。

在此之外,比如說這一次的話,我會想辦法能突破這個立案方面的障礙,我會想辦法去立案起訴北京市公安局,這是近期的。遠期的話,我想跟高律師他所做的這些維權方面的事情,我們會在一起相互的深入的去探討:哪些活動能在中國大陸開展,而且這些活動能切實的、按部就班的推進中國的民主、自由和法治的建設。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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