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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決議,台北市金頻道有線電視公司與長德有線電視公司相互間不以較有利價格、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卻共同劃分交易對象,涉及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除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各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