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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ETC四月一日起調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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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十日電)台交通部與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從二十九日下午到三十日凌晨徹夜協商,終於達成修約協議,四月一日起調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扣款失敗和儲值金轉帳手續費,儲值卡押金和符合使用次數門檻的車上機 (OBU)退費即日起可於遠通電收直營門市辦理。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陳建宇三十日凌晨召開記者會表示,ETC開通第一年裝機、兩年內使用一百次的車上機全額退費,以及儲值卡押金由新台幣二百元降為一百元,皆可溯及既往,即日起,遠通會主動通知車主至遠通各高速公路直營門市退費,車主可選現金或支票退費,也可轉為儲值金。目前已有三千輛車符合車上機退費門檻。

手續費調降自四月一日起生效,可歸因於系統的扣款失敗,若於三天內補繳,現行手續費十三元,四月一日起免收手續費;第四天起補費,現行手續費四十五元,四月一日起降為二十元;另外,四月一日起半年內透過轉帳儲值,免收七元手續費。

交通部二十九日下午起與遠通電收展開馬拉松式修約協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也派員參加。冗長的談判持續至午夜十二時。

與會人士指出,因遠通電收不接受交通部提出的修約條件,談判一度瀕臨破局。關鍵爭議為車上機價格,遠通電收要求合約載明車上機「促銷方案」新台幣六百八十元,但交通部主張「售價」六百八十元,最後採交通部方案,且明定售價六百八十元包含車上機、安裝費和電池。

但在開放「一機三車」不同車主共用車上機方面,因遠通堅持有困難,陳建宇說,已要求遠通列出困難點,交由專家會議討論;至於同一車主不同車輛的異動,遠通直營點可先受理異動登記,今年底各直營、特約點皆可受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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