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優先分發 納入租屋族
【大紀元3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世澤/台北報導〕不用購屋,租屋滿六年也有機會進熱門的額滿國中念書!
連租6年且有公證契約書
為減少學生越區就讀的情況,台北市教育局表示,今年入學的國中新生,必須與父母在去年12月31日前共同設籍於學區內同一戶,且持有房屋所有權狀或連續6年法院公證的租賃契約(排貧條款 ),才能取得優先分發資格。
教育局昨天討論公立國中新生入學時程,今年大多延續以往的規定,但租賃6年也可取得優先分發資格,是市府修訂後今年首度實施的新規定,希望能減少額滿學校越區就讀及排貧現象。
教育局表示,今年國中新生入學作業,各國中將在4月21日前發放新生入學卡給各國小轉發給學生,4月28日前國小老師及學生可核對資料,若老師發現學生有「寄居」的情況,將勸導學生家長轉回實際居住地址。
額滿學校學區內,新生入學擁有房屋所有權狀、連續租屋達6年以上、原住民、低收入戶等住戶,且有居住事實者優先分發就讀,若學校尚有缺額,再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將改分發鄰近國中就讀。
教育局表示,5月19日公布額滿國中及改分發學校,5月22日至26日審查新生資格,6月2日額滿學校公布新生名單,若4月28日才遷入學區者,各國中於6月2日至30日審查資格。
各國中新生應於7月5日到分發學校辦理報到,至於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北市且有居住事實者,各國中於7月10日至8月25日受理入學申請。
教育局表示,額滿國中的新生分發入學,家長必須提供可證明居住事實的文件,包括水電費收據及戶籍謄本正本等文件, 若家長對入學規定有疑惑,可上網站:www.edunet.taipei.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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