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8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向立法院提出「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報告」時表示,自民國95年度到96年度,共需新台幣309億6,500萬元治水經費,實施範圍包括21條水系縣市管河川、115個區域排水系統及5個事業海堤。
蘇貞昌上午表示,台灣每年遭颱風侵襲平均約3.5次,豪大雨數10次,平均年災害損失約128億元以上。
他強調,近年台灣易淹水低窪區域總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集中於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等未完成改善或地層下陷等地區,以宜蘭、台北、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及高雄沿海地區鄉鎮最嚴重。
蘇貞昌說,為有效改善淹水問題,行政院比照基隆河整治模式,於去年提出以系統性治理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事業海堤、雨水下水道、農田排水、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構想,並規劃自今年起加速整治淹水情形嚴重且治理進度落後的地區。
他指出,治水經費上限為1,16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得分期辦理預算籌辦及審議,第一期約需309億6,500萬元。
主計長許璋瑤說,1,160億元治水經費的半數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限制,另外半數則由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特別預算編列支應。
在第一期治水預算部分,財政部長呂桔誠說,規劃釋出政府持有的合作金庫銀行公司2億2,388萬1,000股,及台灣菸酒公司2億6,764萬股,共計100億元,另外209億6,500萬元,則以債務舉借方式編列。
經濟部長黃營杉表示,第一期特別預算主要將辦理疏浚清淤、政體規劃、治理及應急工程,並將優先辦理宜蘭縣梅洲排水、台北縣塔寮坑溪、苗栗縣蚋仔溝排水雲林縣尖山大排、嘉義縣新塭排水、四股、網寮圍堤、台南市喜樹抽水站。
他說,整體計畫完成後,將可降低約500平方公里高淹水潛勢地區水患程度與發生機率、提高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防洪設施完成率百分之60以上,保護約250萬人減輕水患威脅及每年120億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