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選舉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七日電)立法委員選舉應否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辦?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政雄今天說,如果是按照現行的任期,把選舉時程挪到一月下旬舉辦,新舊任總統交接將存有四個月的尷尬期,不利應付緊急與重大事故,也有違背憲法原理之虞。他認為,倒不如把立委任期延長三個月,還較易處理。
立委選舉應否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辦,達成便民目標?成為上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質詢焦點。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力推兩選舉同時辦理,立委選舉從十二月延到隔年元月下旬舉行,總統大選則從現行三月下旬提前到元月下旬辦理,在選務上應該沒有困難。
張政雄答詢時說,如果總統提前到元月下旬辦理,那總統選出到五二0就職就有四個月的落差;相關法規僅規範「總統應在就職三十日前選出」,沒有規範提前三個月或四個月舉辦可不可以的問題。
他認為,參照其他五十六國的情況,根本沒有國家是超過四個月的落差期,最長的間隔是祕魯的三個月二十天,其次是海地的三個月零三天。
張政雄指出,如果選舉日與就職日間隔長達四個月,將會產生非常尷尬的情況;如果發生緊急狀況或重大政策,新選上的總統沒有權力表示意見,而是由準備要退下的元首作決定,當中恐怕會衍生衝突。
他認為,依照憲法原理及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補選正副總統的選舉應在缺位後三個月內辦理,如果合併立委與總統選舉,會讓總統就職日與選舉日間隔超過三個月的話,「我們就要慎重考慮」。
張政雄說,基於服務選民,簡併選舉當然是中選會的目標;與其調整選舉時程,倒不如把立委任期延長三個月,延到五月一日就職,這樣合併選舉就比較容易,不過,任期是立委與選民的期約,依照過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相關解釋,當屆立委應無法適用。
他並認為,相關問題應先尋求朝野共識,更何況也還有立院提出倒閣的變數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