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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職金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七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今天表示,縣市長和鄉鎮市長退職金領取的舊法已廢,新法未過,在此法律空窗期,行政院長蘇貞昌領取卸任縣長退職金,實有不妥,促請蘇揆先把退職金繳回國庫,等有法源基礎後再領取。
媒體報導,地方首長領取退職金的舊法已死,新法未立,但截至今年三月止,包括蘇揆等兩百零三名卸任縣市長、鄉鎮市長,卻領取超過新台幣七千兩百二十一萬的退職金,是偷跑自肥。
吳志揚(桃園縣)上午出席考選部、人事行政局針對相關預算凍結案到立法院法制委員會進行預算解凍的報告,會後,他對蘇揆領取退職金ㄧ事,做以上表示。
他表示,不能說是違法領取,因為法源不足,法律基礎非常薄弱,根據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支給薪給;退職應發給退職金;因公死亡或病故者,應給與遺族撫卹金。前項人員的薪給、退職金及撫卹金的支給,以法律定之。
吳志揚說,縣市長及鄉鎮市長退職金領取的法源依據是「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規定,但這個條例去年立法院沒有同意延長適用;而新法「民選地方行政首長薪給退職撫恤條例草案」,立法院還在審查,法源基礎不足。
他呼籲蘇揆,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又是法律人,先把退職金繳回國庫,等到民選地方行政首長薪給退職撫恤條例草案通過後再請領,立法時會制定回溯條款,等有法源基礎後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