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道)在牙膏口香糖的廣告中,人們常聽見「本品經全國牙防組鑒定,防蛀防齲有特效!」的保證,然而近日大陸網民們發現:全國牙防組根本不具備論證資格,而且牙防組正在京滬兩地同時遭遇訴訟,被控具有欺騙消費者嫌疑。該案使「權威認證」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據大陸媒體報道,2月17日,上海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江以消費者的身份向上海市閔行區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狀,認為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簡稱「全國牙防組」)不具有認證資格。此前,中國公益網主編、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剛曾在2005年7月在北京對「全國牙防組」提起類似訴訟,認為其對樂天口香糖的認證有欺詐消費者之嫌。
據瞭解,「全國牙防組」曾先後對樂天口香糖、佳潔士含氟牙膏和牙刷等9個知名品牌做出過質量認證。有關數據顯示,一支120克裝牙膏的成本大概在0。48元左右,而售價卻達到幾元甚至十幾元。業內人士開玩笑說:「這意味著我們每天刷牙嚼口香糖時,把大量的錢花在了廣告和認證標誌上」。
許多消費者表示,他們挑選牙膏時,相信專家論證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們一直以為「全國牙防組」是一個權威的官方組織。許多銷售員也表示,確實存在有認證的牙膏比沒認證的牙膏好賣的情況。
曾有媒體披露,全國牙防組設在一幢標為”學生宿舍”的老樓裡,而且只有兩個人兩張辦公桌。李剛有句名言:全國牙防組只有兩個人、兩張桌,便忽悠了13億中國人。
據新京報報道,前不久在回應各方質疑時,全國牙防組副組長、北京大學口腔醫院預防科教研室主任張博學說:牙防組是「衛生部領導下專家參與創建的口腔保健專業技術指導機構」,並非法定權威認證機構,也無「通常意義」的認證資格。張承認牙防組無專職員工,並表示已停止認證3年。
根據200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規定,認證機構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團組織,註冊資本不得少於300萬元,認證人員必須具有專業資格,同時,認證機構禁止接受企業的任何贊助和資助。
張博學解釋說,牙防組早在1992年就開始論證鑒定業務,論證收入歸牙防基金會所有。在2003年11月1日之後,全國牙防組沒有接受過資格認證申請。但有消費者投訴說,經牙防組論證的廣告卻一直也沒停過。
目前兩案正在法院受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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