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源原編譯報導)一位越南裔澳洲公民於1999年至2003年間,曾3次被移民部非法拘留在悉尼維拉伍德拘留中心,累積時間達253天;而造成其被錯判拘留的原因僅是由於移民部某些官員的工作疏忽。
T 先生生於越南。1981年在馬來西亞時,他被診斷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他於1989年成為澳大利亞公民。1999年,T第一次被澳洲紐省警方拘捕,並被送至維拉伍德拘留中心拘留。當時對T進行身份檢查的移民部官員沒有仔細鑒定他的身份,連最起碼的指紋驗證法都沒有採用,僅憑主觀判斷就將其拘留。T於 2003年又被關押兩次,其中最長的一次拘留時間是8個月。
聯邦政府特別調查委員麥克米蘭教授在對此案件做了系列調查、核實之後,提出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中對移民部官員的工作提出了指責。他認為,移民部官員粗枝大葉的工作作風導致了這一錯案的發生,並指責他們不僅將T的名字翻譯錯,而且也未用指紋驗證法來證實T的身份。「辦理此案的移民部人員沒有到記錄文檔中去查詢T的澳洲公民身份證明,這些官員們也未經過合格的語言和文化方面的業務訓練;一些移民部官員還認為被拘留者應主動向移民部提供身份證明,而將自身的責任推諉到被拘留者身上,這是極不恰當的。」他說。
移民部長萬斯彤對此說,T曾經被拘留過幾次,處理這類精神病人的案件對警方和移民部官員來講都是極其困難的。她說,移民部正在等待調查委員對此案的處理意見。
移民部秘書梅特考夫(Andrew Metcalfe)說,面對一位精神病患者,無論對移民部還是各法律執行部門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他表示,針對調查委員的建議,移民部已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並將加以實施。
據澳新社消息,移民部的一位發言人稱這是一個極其糟糕的、令人痛心的案件,移民部對由於自己工作失誤而使T遭遇如此不平一事深表歉意。
移民部還表示,可能還存在另外27個非法拘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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