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小辭典: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經貿小辭典-國際組織類】
名詞解釋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是一個國際性政府組織,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1893年,巴黎公約國際局與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國際局合併成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國際聯合事務局(為 WIPO的前身)。依規定,保護智慧財產權國際聯合事務局是受瑞士政府監督,無法充分發揮國際組織之功能,經多年的醞釀,終於1967年7月14日斯德哥爾摩會議中,由51國簽訂公約,成立了WIPO。迄目前,已有 183個會員國。
WIPO是透過國際合作以促進全世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且透過多邊協定來處理各國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令與行政工作,目前共主管23項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國際條約,其中15項是有關工業財產權,7項有關著作權,另1項則是設立WIPO公約。
常見相關新聞報導
1、網路蟑螂橫行,WIPO去年受理案件創紀錄:
WIPO在2006年1月26日指出,「網路蟑螂」(cybersquatting)搶註電腦網域名稱事件層出不窮,WIPO仲裁與協調中心去年共受理了1,456件案例,比前年增加20%。依據統計,迄目前,WIPO共受理了8,350件爭議。美國是網路蟑螂最猖獗的地區,其次是英國。亞洲國家品牌不多,但搶註網域名稱也不落人後,如:韓國只提出39件控訴案,郤有430件被指控案,中國則分別為50與417件。
2、WIPO將簡化國際專利申請手續:
WIPO在2002年12月決定自2004年起大幅簡化申請國際專利的手續。原先申請國際專利時必須指定對象國家,而新制度是,若向一國申請,則視同已自動向專利合作條約(PCT)所有會員國提出申請。申請手續與相關費用將因之減少,而能減輕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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