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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引悲劇 民間團體籲檢警媒體遵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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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二十三日電)民間司改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檢、警、調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之原則,呼籲媒體對偵辦中的司法案件不過度報導,並尊重當事人人權與隱私。

發生於三月十七日的南迴莒光號翻車案,不幸釀成一死二傷的悲劇,連日來經媒體不斷深入報導,成為深受社會矚目的重大交通事故。三月二十二日晚間起媒體開始披露翻車案死者丈夫已從受害人家屬,轉而被檢警在「合理的懷疑」之下,改列為「犯罪嫌疑人」。三月二十三日上午,死者丈夫被人發現於住家附近上吊身亡。

民間團體在聯合聲明中指出,目前此案雖然尚未偵破,但相關媒體報導內容似有不妥,舉凡檢警所掌握之相關案情、嫌疑人資訊、偵查方向,都被媒體鉅細靡遺加以報載,應有違刑事訴訟法之「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以及罔顧「當事人之隱私與名譽」之嫌。

民間司改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特別向檢警調以及媒體,嚴正提出呼籲。首先,請檢、警、調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之原則,若有違反並造成重大危害者,除依法負起民、刑事與行政之責任外,機關長官並應負起連帶或政治責任。

其次,檢、警、調如果要公佈任何案件的偵查資訊時,必需依據「檢察、警察暨調查機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之規定,並且明確說明可以公佈之「理由」。

媒觀等團體也呼籲媒體對偵辦中的司法案件不應過度報導,並應尊重當事人人權與隱私。即使檢警調主動透露的消息,也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希望媒體仍秉持「無罪推定」原則,並作到把關責任,不應透露相關當事人隱私,也不應藉報導之名侵擾相關當事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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