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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三日電)針對媒體社論提及,國安局可決定調查局、刑事局等機關主要人事,並可介入相關單位辦案的說法,國家安全局今天發布聲明稿 指出,國安局法制化後,已依「情治分立」原則運作,對有關機關主管治安及犯罪防治工作,國安局無權干預,也未曾介入,更無權過問相關人事。
國安局在聲明稿指出,國安局組織法依世界民主先進國家情治工作運作體制「情治分立」的原則制定,國安局僅負責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
國安局說,對行政院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憲令部等治安機關主管的有關治安及犯罪防治工作,由各機關本於職權依法執行,國安局無權干預,也未曾介入。 國安局強調,相關機關人事,隸屬各機關行政指揮體系的上級機關,國安局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