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要等六月底 修法更要等年底 積極管理依然不積極
【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兩岸經貿「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配套機制方案昨日對外公布,但除對重大赴中投資案件增加「政策面審查」機制外,會中所提其他配套措施仍不夠具體,政府相關部會更將解決時間分別拖到6月底及年底,凸顯政府部門執行力的低落。
執行力低落 與扁宣示有落差
陳總統是在去年4月明確指示,國家及行政部門應即檢討調整相關經貿政策。今年元旦談話更具體標示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政府相關部門應立即研議具體配套措施,但從昨天公布的內容發現,政府各部門大都提出的是那些法規可能調整,那些罰金可能調高;新增或應加強的執行事項,各部會都說在6月30日前完成,涉及修法則會在年底前執行或規劃完成,與陳總統宣示之殷切有相當程度落差。
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昨日會同副主委劉德勳、經濟部次長施顏祥、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農委會副主委胡富雄、交通部觀光局長許文聖舉行聯合記者會。方案執行面向涵蓋人員、農業、經濟及金融四面向。
登陸投資大戶 加強事前審查
關於經濟部業務部分,施顏祥說,業者經核准進行中國投資後,主管機關應分別針對母公司在國內持續投資與技術升級情況、廠商在中國營運及增資、擴廠情形,持續追蹤管理,「主管機關必要時赴中國實地查核」,以落實積極管理。上述管理措施不涉及「上市櫃公司對中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四十%」的問題。
在強化配套管理機制方面,政府將追蹤在投資中國後,國內母公司的營運情形,對於公司財務狀況惡化者,應加強這家公司在中國投資事業財報及實地查核;有掏空公司疑慮者,予以專案列管。
施顏祥指出,針對中國投資案件數多或金額龐大的公司,政府將加強對這家公司的中國投資案「事前審查」,以避免化整為零,或因群聚投資造成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減損。陸委會將會同經濟部、金管會建制國內企業中國投資資料庫,彙整中國投資相關事項完整資訊、掌握企業動態;政府也會要求公開發行公司的董事、經理人及負責人赴中國從事近似行業的投資資訊,列入公開發行公司重大資訊揭露範圍。
金融業香港分部 金檢將加強
至於金管會業務部分,呂東英說,為落實資金違常進出國境管理,將評估與台商海外主要投資註冊地區建立資金流通資訊交換的可行性,並與各國洽簽雙邊合作了解備忘錄(MOU )。政府也將提高對國內銀行、保險、證券公司在香港分支機構實地檢查的頻率。
呂東英說,金管會將落實金融機構授信風險監督,實際做法包括,強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辦理中國台商授信業務的「事前審查、風險控管及事後管理」機制,並健全徵信工作以掌握授信後在中國的投資及經營狀況。
金管會將就國內銀行暨其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對中國台商授信情形及風險控管,定期提出報告,以有效掌握對中國授信的動態變化。
對國內銀行、證券、保險業赴中國設置分支機構的特許審查,將有效整合投審會對中國投資及設置辦事處的審查機制,落實事前管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