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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面開放中國觀光客 提高旅行業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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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電)政府今天公佈「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配套機制方案。因應開放第一類中國旅客來台的強化措施,交通部觀光局指出,將全面提高旅行業接待中國旅客保證金額度,從新台幣一百萬元提高到兩百萬元。中國旅客脫團滯留改為扣繳保證金,每一人扣款新台幣二十萬元,情節重大者將吊銷執照。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午召開聯合記者會,公佈兩岸經貿「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配套機制方案,方案執行面向涵蓋人員、農業、經濟及金融四面向;對於相關部會提出新增或應加強的執行事項,原則上應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涉及修法及建置資料庫的部分,應在年底前執行或規劃完成。

人員類面向,涉及「強化中國人民來台觀光管理機制」、「加強查緝偷渡及遣返」、「加強社會及專業交流的安全管理」等議題。

涉及強化中國人民來台觀光管理機制部分,交通部觀光局長許文聖說,對於因應第一類中國旅客來台的強化措施,觀光局規劃提高旅行業接待中國旅客保證金額度,從新台幣一百萬元提高到兩百萬元。

他表示,中國旅客脫團滯留從原先的「記點處分」改為「扣繳保證金」,每一人扣款新台幣二十萬元,情節重大者將予吊銷執照。

許文聖指出,上述新採行的管理措施,已先與旅行業者溝通,並取得共識;陸委會主任委員吳釗燮說,奉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如果有旅行社發生違規情節嚴重的情況,政府必要時會採取吊銷執照的手段。

他說,至於中國旅客身分查核及相關管理機制,因涉及兩岸協商,陸委會已會同交通部將上述事項納入整體兩岸協商規劃,並將配合協商進度辦理。

許文聖表示,涉及強化第二類、第三類中國旅客安全管理,觀光局已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起協調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強化自律機制,暫停接待連續發生事故的福建省及河北省(不含北京、天津市)旅客,以及非屬於公司旅遊,且未與親屬同行的三十歲以下散客;另外,也暫停受理廣東省旅行社仲介的散客。

他並指出,針對第二類、第三類中國旅客部分,入出境管理局全面加強書面審查作業,防止變造及隱匿資訊的案件,並由航空警察局加強入境抽驗。

許文聖說,至於提升中國旅行團品質,交通部將協調全聯會訂定旅行業自律公約,持續強化相關自律條款,並要求業者確實遵行。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賦予全聯會「自律公約處分權」,強化業者自律功能。

他指出,在改善通報系統運作部分,觀光局完成建置「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電腦通報系統」,將各項中國人民來台案件申請書及行程等文件數位化,提供陸委會、警政署單位控管。

許文聖並說,為因應開放第一類中國人民來台觀光,政府將優先增補內政部、觀光局等相關機關所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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