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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食品、化妝品 違法廣告 全民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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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自由時報 文/張容維

打開電視、收音機,甚至開個電腦網頁,到處充斥著各式各樣化妝品、健康食品、藥品的廣告,引誘我們把錢從扁扁的荷包中掏出來。

究竟這些廣告中,哪些是可信的?根據衛生署統計市面上充斥的違法廣告,電視以食品為大宗,電台以中藥為主,網路則以化妝品宣稱有療效的為多。產品屬性在不同的媒體分佈比例也不同。衛生署為了把關,訂定監控計畫,抽查這些媒介,並且在藥事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藥商刊播廣告前,須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檢核准文件。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宣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但雖有如此嚴格的規定,播出後發生違規的案例,也是時有耳聞,因此衛生署也提供違規廣告通報專線:0800-233-789,希望民眾一起來圍堵誇大不實、不合法的廣告。

衛生署也設立「食品資訊網」(網址:http://food.doh.gov.tw )—Q&A—網路傳言查詢,如果是藥品時,則可以到衛生署的「產品資訊區」查詢。

另一個方法是,當看到報紙上的廣告或外面發的小廣告單時,先找找看是不是有衛生署核准的廣告核准字號,以及商品核准字號。不過,在做這個步驟的時候,可要小心,因為有些不肖商人會拿公文字號魚目混珠,或是標示「衛署食」字號,宣稱療效,因為「健康」食品及一般化妝品廣告是不得涉及療效的,宣稱療效的常常是內含西藥。

所以,民眾一定要仔細辨別,以免花錢又傷身。

(本文作者為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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