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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思瑋台北二十一日電)玻璃娃娃摔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昨天開庭,社團法人中華玻璃娃娃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今天表示,這起事件已經纏訟多年,不論最後判定那一方勝訴都已經對雙方造成傷害,希望雙方律師能夠提出最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讓事件和平落幕,替社會樹立一個正面的典範。
鄭淑勻說,過去玻璃娃娃協會曾居中了解狀況,其實,不論提告者或被告者在身心上、經濟上都已耗盡,唯有律師才是最懂法律的人,所以,呼籲雙方律師能夠同時兼顧專業與道德的立場,協助雙方合理解決。
她並認為,這起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影響到社會大眾對玻璃娃娃以及身心障礙者的整體觀感,如果最後能夠和平落幕,未來有類似事件發生,也能給予社會一個正面的典範。
鄭淑勻也希望雙方律師,基於體諒提告者與被告者的經濟耗損,能以做公益的方式協助雙方。
整起事件是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 (俗稱玻璃娃娃)的顏旭男,西元兩千年九月間,天雨由陳姓同學抱送至地下室上課途中,因樓梯溼滑,顏旭南與陳姓同學都自樓梯跌落,顏旭南顱內出血,四肢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全案二零零四年四月間一審判決,校方和陳姓同學皆無過失,駁回顏家求償,今年八月間二審大逆轉改判,景文高中和陳姓學生須連帶賠償顏父新台幣一百九十二萬三千五百二十八元、顏母一百四十一萬四千五百零八元;經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尚有須釐清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昨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