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一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婉汝今天表示,屏東縣新園鄉李姓地主在民國八十六年間,無償供地給政府放置汞污泥,但九十四年反被公告為重金屬污染限制開發場址,地主求償無門,要求政府應徵收;環保署官員表示,基於公眾安全才公告限制,會將徵收土地意見帶回研究。
廖婉汝(屏東縣)上午召開「財團賺錢,百姓受苦」記者會,指八十六年間在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發現的民地遭人非法棄置汞污泥案,受害的地主李弘毅當初為協助政府清理汞污泥及其他有毒廢棄物,無償提供緊鄰受害土地旁一塊一點二公頃土地,但政府卻在去年十一月公告原先被污染的四點五公頃及無償供政府使用的一點二公頃土地為重金屬污染場址,限制耕種、開發十五年。
廖婉汝表示,環保署對李弘毅的訴願、陳情不聞不問,卻在法院未釐清汞污泥棄置責任前,與疑似污染源台塑公司在九十二年八月,以新台幣九千萬元達成和解,扣除環保署先前清理污染花費的五千多萬元後,「國庫反而還要倒貼四千萬元」,還專案特許台塑成為台灣獨家處理汞污泥的廠商,她質疑政府「獨厚財團,欺負百姓」。
李弘毅表示,無償供給政府使用的一點二公頃土地,每年要付地價稅三萬多元,他不要求政府支付,只要求政府在一年內,將這筆土地上的三百七十三個汞污泥貨櫃移除,並淨化土壤到可使用地步。
若政府無法承諾一年內將土地歸還,他希望政府能價購徵收,否則,他會向法院提起訴訟。
出席記者會的環保署督察總隊副總隊長張嵩林表示,與台塑的和解案是應法官請求,根據台塑原先報價,處理汞污泥需二億七千多萬,在環保署要求下才同意以九千萬元和解;但因高雄縣仁武鄉民反對台塑設廠處理汞污泥,造成目前處理停頓。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副執行秘書沈一夫說,環保署會持續依法追查重金屬污染源,但仍無法查到污染元凶,基金會也會出資整治這二筆土地到可使用狀態。
至於是否願徵收受害地主土地?在廖婉汝一再追問下,沈一夫才說「願意帶回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