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人權理事會面對蘇家屯暴行
【大紀元3月21日訊】(新唐人熱點互動採訪報導)
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大家收看今天的《熱點互動》節目,我是林雲。3月15日第六十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設定「人權理事會」取代原來的「人權委員會」。
而在此之前的一週 3月8日,大紀元曝光了中共在瀋陽蘇家屯設立秘密集中營,殘害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出售,並且焚屍滅跡的惡行,踐踏人權的事件,新設立的人權理事會和國際社會,面對蘇家屯這樣的暴行,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態度呢?
我們在這二期節目當中,將來探討這個話題,今天先請李天笑博士就蘇家屯事件,談一談他的觀點。
林雲:天笑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林雲:天笑博士,蘇家屯事件爆發了之後,很多人感到非常的震驚,但是也許有人會覺的,中共甚麼事情都能幹的出來,這樣的事情也不奇怪,那麼當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您是甚麼感受?震驚嗎?
李天笑:對,有的人講,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中共幹不出來的,所以說見怪不怪。但是我想,盡管我看到大量的原來摘除人的器官﹔摘除死囚的器官這樣的報導,用死囚的器官做買賣,甚至活體的移植這樣情況,也看到了大量迫害法輪功學員殘暴的罪行。
同時我們也知道二次大戰的時候,納粹德國曾經設立了很多的集中營,大規模的迫害猶太人,這種殘酷的暴行,但是看了這個蘇家屯事情發生的經過,還有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像實驗品一樣被掏空內臟,然後被焚屍,有的器官被買賣。這樣的情況我還是感到非常震驚,非常的不寒而慄,而且感到毛骨悚然。
不管你是誰,你只要是一個人,只要有痛的感覺,就會想像一下,做牙齒的時候看到牙齒挖的時候,手被割破的時候,疼痛的感覺。你想想看,如果你的腎臟在只有微小麻藥的作用下,感覺到很痛的時候,把你的腎臟、肝臟拿掉。
林雲:生刨啊!
李天笑:然後再把你放到焚屍爐,你是一個人的話,有甚麼感覺?這等於已經不是人能做出來的事情,就是在地獄的魔鬼,才能夠想的出來、做的出來的。
林雲:所以這種行為真的是令人髮指。
李天笑:實際上人類的道德已經落到了、遠遠的淪落到人類的道德底限以下了,中共的這個罪行和《九評》所說的完全驗證,而且新的罪行不斷的暴露出來,中共殘酷的嘴臉,這種對人民生命的價值和人的尊嚴,毫無顧忌的這個嘴臉,實際上已經完全暴露無遺。
林雲:就是因為這個事件太讓人震驚了、太殘酷了和血腥,所以很多人對此持一種懷疑的態度,您是相信這種事件的真實性嗎?
李天笑:我覺的這件事情應該是這麼來看,現在這事情發生以後,已經有二個證人,一個是間接的證人,一個是直接的在醫院裏工作,他的直系親屬参加過主刀的,因為他感到要贖罪,所以把這件事情說出來。
林雲:而且持續了二年時間。
李天笑: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我們再從大環境來考慮,中共在歷史上曾經大規模的屠殺人民,在歷次運動當中,在文革當中,總共、具初步統計已經達到八千多萬人,這當然還是現有的、不完全的統計數字。
另外在整個從99年開始鎮壓法輪功的過程當中,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的暴行,通過高智晟律師最近的一些上書,我們也可以看到一般,裏面對女法輪功學員的強姦摧、殘等等,簡直是目不忍睹的情況。
在這種大環境的情況下,我們還看到中共還是不斷的,特別是在90年開始,利用人的器官進行買賣,表面上是為了移植到別的病患,實際上是非常殘忍,違背國際通用普世價值和道德原則的。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我們完全可以判斷中共它極有可能,利用法輪功學員在沒有法律保障的地位下、被綁架的狀態下,對他們進行活體摘取器官暴行的,是完全可能的,但是我們還需要中共自己來進行證實。
為甚麼呢?這在法律上有叫做「倒置的反證法」,就是在原告和被告之間非常不對稱的,或者被告處在統治集團的地位,它具有掌握了國家的資源、國家的機器等等這種情況下。特別是司法系統操縱在它的手裏,它可以任意對原告進行各種各樣的扭曲,或者剝奪了他的權力等等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求被告本身對原告的指責進行證實。
就是說如果你被指責了,中共政權被指責,說你迫害了,採取這樣的形式,如果你說你沒有,你就要舉證說,為甚麼沒有,你可以自己去調查證實自己沒有。
林雲:被告應該主動來證實沒有這樣的事情。
李天笑:對,這也是常見的法律上的一種方式,比方在一個刑警隊長或者一個法院院長或者檢察院的領導,他犯了罪行的時候,很可能他掌握了司法系統的一些資源,原告受害人完全沒有可能,通過自己的途徑進行洗清自己不實的控告。
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系統本身的掌控者來說明自己沒有犯罪,如果你犯了罪,這樣的話,你可以用權力來掩蓋、來扭曲、繼續迫害被害人,反句話說那你是沒有證實,你沒有犯這個罪,這樣的原則可以適用到蘇家屯案子當中。
林雲:但實際上,事件曝光已經有十多天的時間,中共對於這件事情一直是不置一詞的,您認為它為什麼沒有任何的態度表示呢?
李天笑︰我覺得有三種情況︰一種是中共它是幹了罪行的犯罪人,因此它對上上下下的犯罪情況是非常熟悉的,所以這種情況下,它是沒辦法進行反駁,它就是默認、認罪的方式。這種可能是有。
但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它在這個過程當中,它是想反駁;但是你知道想反駁的話,它要拿出證據來,它要拿出事實來。我們知道有句話說「茅坑的屎是越挖越臭」,這樣它又挖又講的話,可能把其它的黑幕也可能順便就帶出來了。那麼這種情況下,它就覺得要想一個好的辦法怎麼來進行抵賴,這是一個可能。
第三種可能就是它在拖延時間,就是企圖銷毀罪證。
林雲:進一步銷毀罪證。
李天笑︰對,這在中共的歷史上也是比比皆是的。就是中共一貫是在歷次運動當中,之後不斷的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然後把罪證銷毀掉。從目前情況來看,本身就是大規模的在蘇家屯焚屍滅跡,本身就是在企圖銷毀罪證。因為大量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見證了中共暴行的最好的證人。
如果說中共最後的垮台之前,這些法輪功學員仍然是活著的話,那麼他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在將來的審判當中,成為中共最不利的證人,完全能夠證實它們所犯的罪行,這樣就很可能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滅口。
林雲:那麼指證的這位證人,她就說參與這件事件的醫務人員,他們被告知,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因為殺了人,或者做了其他的犯罪行為,被判了死刑;或者是因為煉功而使得他們走火入魔呀,精神不正常、瀕臨死亡這種狀態。那麼我們先不說這種說法是不是真實的,就是說退一步講,即使是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就可以對他們進行這種活體移植?
李天笑︰首先我要說的是法輪功學員絕對不是罪犯,是因為他們的信仰自由,被無罪的綁架進去、抓進去的。在國際上來說,一般都是需要主動的簽字來貢獻自己的器官;或者是在交通事故的時候,自己在駕照上簽了字以後;或者是在直系親屬的…就是在自己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由直系親屬親筆簽字。就是它是有嚴格的法律程序的,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它需要有公證、各種各樣的法律程序來證實這一點,但是在中共整個的蘇家屯操作當中,我們沒有看到這些。
另外,就是在國際上,比方說在醫學界對這種行為,即使是對死囚的器官進行摘除,也是不齒的。就是在醫學界當中,認為這種違反人類道德、違反醫學治病救人原則的這麼一種行為。
另外,就是比方美國政府在2002年的時候,美國總統曾經簽過一個命令,就是禁止中國曾經參與器官移植的,就是利用死囚的這些醫生入境。換句話說,在西方世界對這些事情是有嚴格的禁止和鄙視的。
但是中共這個政權實際上是歷史上最殘暴的,而且是近50年以來,一直是在利用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利用各種方式來對民眾進行迫害的這麼一個政權,所以說它是完全不顧國際上的這種原則和道德的底線的。
但是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又有點不同。即使根據中共自己定的法規,比方說在1984年,中共有一個對死囚器官進行摘除的這麼一個法規,是由高等法院、檢察院還有民政部等等一些單位來制定。但是它不是正規的東西,它是一個臨時的規定。在這裡面它規定可以摘除死囚的器官,但是第一個就是本人同意或是本人不能自理的時候家屬同意;還有就是家屬無人認領的情況下等等,那麼這些可以。
但是實際上法輪功學員完全就是在這個之外的。就是他們本身是在煉功以後,被中共通過各種方式強制的綁架進去,就是家屬根本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有很多在蘇家屯的法輪功學員,他是從其他的監獄轉移過來的,因此他們的下落,不但是他們家屬,連社會上的人都不知道的。
因此就在這種情況下,對他們本人的意願…根本違反他們本人的意願,就是他們本人絕對不會同意被摘除器官,而且在他們所有的權利被剝奪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了這麼一種摧殘。實際上它已經完全超出了醫學倫理的範圍,實際上是一個酷刑的一部分,是對他們進行政治上的摧殘以及肉體上的消滅的這麼一個前奏、一個過程。
林雲:一種迫害的手段。
李天笑︰對,完全已經不能從醫學的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比如說你是不是可以活體摘除?對誰更有好處?對病患?不是這個問題。它是作為一個政治的迫害和一個酷刑,這麼一個過程來進行的,是一個大規模的群體迫害、群體滅絕的這麼一個過程。所以這是一種犯罪,而不是在醫學上的一種探討。
林雲:但是還有一種人認為,就不說這個事件,只是說這種移植來講的話,有人就認為說是,中國現在有很多的病患等待器官移植,那麼有一些死刑犯或者是瀕死的這樣一些人,他們的器官能夠來移植,能夠救更多的人的話,這不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嗎?
李天笑︰你完全不能剝奪他的主觀意願,不能剝奪他對自己身體的主權,來進行違背他意志的行為,所以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
林雲:非常感謝天笑博士給我們的分析。觀眾朋友們,我們下一集話題將繼續探討新設的人權理事會和國際社會,應該如何面對蘇家屯事件,歡迎您到時收看。感謝您收看今天的《熱點互動》節目,下次節目再見。
(據新唐人電視臺《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3/21/2006 1:1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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