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廖福本
【大紀元3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土城報導〕前立委廖福本3年前指控謝姓男子竊取2輛營業大客車,被檢方以不起訴處分。謝某不滿廖福本欠錢未還,卻誣告他偷車,憤而提告,板橋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福本應是不滿謝姓債主未先通知,就將做為擔保品的大客車拖走,才會產生報復心態,依誣告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
今年黃曆新年前,廖福本也曾在台北市被當街攔車討債。
板橋地院表示,廖福本3年前身兼啟一交通公司負責人,向謝姓男子借款200萬元,只還120萬元,謝某派人前往新莊市新樹路及五股鄉新五路2處停車場內,拖吊啟一公司所有的2輛營業大客車,並在地面留下連絡電話及「欠債不還、私人取回」字樣,事後卻遭廖福本指控竊盜。
院方審理時發現,謝某因罪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加上謝某認為廖福本仍有餘款未還,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在前年2月行使動產抵押權人權利將車拖走,且廖福本當時應知情,謝某並未非法竊車。
廖辯稱報案未提及債主
廖福本辯稱,當時他接到司機轉告大客車不見,才會向轄區警方報案,過程中,並未提及謝姓債主,加上他人當時在國外,對於動產設定抵押細節並不清楚,況且車輛遭不明人士取走,若未報案失竊,恐招致無端麻煩,絕無誣告犯意。
院方表示,被告擔任多屆立委,竟不維護法律尊嚴及司法威信,非但耗費司法資源,犯後仍飾詞卸責,依法判刑。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