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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命運 政院傾向了斷 交部照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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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彭群弼報導)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爭議,交通部上週末訂出三天最後期限,據了解,全案急轉直下的主要原因,是行政院方面基於政治考量,不願意歹戲拖棚,趁早了斷。雖然交通部曾經提出警告,但行政院方面「心意已決」,甚至一度要求週六當天立即終止合約,經交通部力爭之後,給了三天的緩衝期,並且訂下沒有答案的難題,讓遠通作答。雖然遠通電收高層這兩天透過關係,打探政府高層的態度,但是,雙方的意見紛歧很大,因此,破局解約的機會非常高。

交通部上週末下達最後指令,要求:遠通電收必須在週三之前展現誠意,否則就要終止合約,政府與遠通電收之間,為何急轉直下?週一遠通電收刊登大幅廣告,痛批政府沒有擔當,並且透露不排除放棄,交給政府。不過,遠通電收還是透過間接管道,探詢交通部的態度,希望知道真正的考題為何?可惜交通部「不說就是不說」,交通部長郭瑤琪甚至語帶玄機的說,遠通「應該」知道。

雙方為何面對撕破臉的處境?據了解,上週六在行政院的會議中,行政院方面基於政治考量,力主與遠通電收直接終止合約,不給任何緩衝期,交通部原本建議:給遠通五天的緩衝期: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的最後期限:3.24號為期,行政院不同意!折衝後才爭取到「三天」的緩衝。

據指出,當時交通部也曾經在行政院提出警告:一旦由政府主動宣布終止契約,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衝擊以及冗長複雜的合約官司,不過,行政院「政策心意已決」,交通部必須「貫徹命令」。

相關官員指出:行政院不希望ETC的爭議繼續蔓延,決策思考已經超越了交通部的層級,能夠早日了斷,讓爭議早日結束,對於政府而言,也不見得是件壞事。

因此,雖然決定很倉促,但是決策很清晰,至於政府要求遠通電收拿出誠意,開出條件,事實上,意義已經不大了。政府雖然口口聲聲表示:願意考量遠通基於民眾利益所提出的新條件。

雙方已經漸行漸遠,恐怕也是不爭的事實,知難而退,恐怕是交通部最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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