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振皓編譯報導)奧運銀牌自行車選手內溫德(Gary Neiwand)因違反遠離其前妻的命令而被判入獄四個月。
據報導去年9月,39歲的內溫德被判4個月監禁,得以緩刑執行。但他卻在幾周後,因駕車經過他前妻的房子而違反判決。墨爾本地方法院法官布羅坦(Felicity Broughton),判曾再1992及2000年奪得奧運兩枚銀牌的自行車選手,強制服滿四個月的刑罰。
內溫德的律師表示他將對此決議起訴,並申請保釋。內溫德被判兩項違反次序罪,及一項違反緩刑判決罪。判決要求他與其前妻及其墨爾本的房子保持至少200米的距離。他的律師表示,內溫德是在去咖啡館找朋友時不注意而經過了房子。而內溫德的前妻在受害者影響報告中向法庭請求,不要監禁其奧運選手的丈夫。警方檢舉人表示,內溫德已有過最後的機會了。(大紀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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