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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地當公設 申請使用證明遭駁地主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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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立南投縣二日電)民眾捐地當公共設施,申請農業使用證明竟被要求恢復原狀,才可以核發證明,南投縣鹿谷鄉和雅村一塊土地業者,一氣之下,二日把這塊地用鐵皮圍起來,創下公共設施土地被地主封地的怪現象。

鹿谷鄉和雅村落旁路邊的農地,在業者葉金龍同意提供土地無償使用下,由公所施設涼亭、木棧道、石碑和停車場,以美化社區環境,也提供發展觀光的公共設施。

這塊綠化園區二日卻遭原地主用鐵皮圍起來,只留個小門,表明不再供公眾使用。

據了解,葉金龍為了將這塊已當停車場的土地,連同隔著馬路還種農作的土地,補辦理土地分割登記,前些日子曾到鄉公所申請農業使用證明,公所竟指該停車場已非農業使用,得恢復農業用途,不然得繳增值稅才可以核發證明。

由於公所的回應,讓土地業者非常不滿,當地民眾也憤憤不平說,豈有提供土地給公所無償使用,公所竟要業者將土地恢復原狀,才可以核發農業使用證明,那豈不是要毀掉政府花錢的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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