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被推定成殺人犯枉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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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 7年前吉林省和龍市十裡坪村22歲的民辦教師於奎亮正准備結婚,卻因村裡的一起命案,被公安推定成殺人凶手,屈打成招,坐了7年冤獄才獲釋。但是他為了洗刷罪名申冤,5年來一直在向有關部門提出賠償,卻一直沒有結果。

據新文化報報道,1994年5月15日十裡坪村的9歲女孩宋振萍在家中被殺,正准備結婚的村小學民辦教師於奎亮,卻被公安認定是“強姦未遂殺人”凶手。在公安機關審訊中,於奎亮承認了殺人。但在法院每次開庭審理時,於奎亮均翻供,不承認自己是凶手。而警方由始至終也沒有找到於奎亮殺人的証據。最主要的証據就是於奎亮的口供。

回憶起當年被抓進去直到坦白交代,於奎亮哭了:“他們審訊我差不多24個小時……那種情況下,除了承認自己是凶手沒有別的辦法。”

於奎亮先後多次被公安局提審。“開始時我都跟他們說,女孩不是我殺的……但每次到最後,我都隻能交代。”由於沒有直接証據,該案曾幾次被法院和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為由要求補充偵查,於奎亮也在反反復復的提審中多次交代並多次翻供。

延邊州中級法院三次判處於奎亮死緩,於奎亮三次上訴,省高法三次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為由將此案發回重審。

據當年參加於奎亮案審理工作的現任延邊州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處處長金傑說,當年從卷宗來看,感覺於奎亮就是凶手,“因為他的口供和現場勘察情況一致”,但証據又確實不充分,“那時候經常採用推理的辦法,經過推理,認為於奎亮應該就是殺人凶手”,由於証據不足,“判決的確有些勉強,所以省高法一直不認”。  

2001年2月,檢察院撤回對於奎亮的起訴。同年4月,在看守所被羈押7年之後,於奎亮被取保候審,此時,他原來75公斤的體重已減至50公斤。一年後,於奎亮被解除取保候審。

出來之後,於奎亮想到申請國家賠償。 “我不隻是希望國家給我個說法,我更希望能破案,查出到底誰是凶手,洗清我的罪名。”於奎亮說。

於奎亮說,為了他,家人在他被捕的7年間多方奔走。1994年7月20日,他的父親和18歲的妹妹被關進看守所,42天後被釋放,被關進去的理由連自己也說不清楚。

於奎亮的律師劉律師多次上書有關部門陳述案件的漏洞,於1996年被收容審查,理由是收取於奎亮父親的賄賂,為於奎亮串供。劉律師被關了3個月後,被無罪釋放。

據報道,於奎亮當年被抓時,於家在十裡坪村是首屈一指的富裕戶,每年的收入都在幾萬元。但在於奎亮被抓後,全家人為了幫於奎亮討公道,花費無數。

原村治保主任鄭尚文說 : “奎亮進去之前,老於家在村裡算是首富了,一家人都能干,讓人羨慕,不過現在完了。”,10年前的首富如今變成了最窮的特困戶,現在,於家負債七八萬,成為村裡的第一救濟對象。
  
5年來,於奎亮一直在申請國家賠償,但也一直沒有結果。近日,延邊州中級法院表示,已經決定在近期內立案,進入賠償程序。

然而,讓人深思的是為何類似“佘祥林”這樣的案子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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