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頒新法 警權再擴大 外國人小心
【大紀元3月2日訊】中國周三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於238種罪案,並賦予公安機關更多的處罰許可權和手段懲處觸犯宗教等罪行的外國人。
據BBC報道,中共公安部法制局局長柯良棟說,《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原先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新法賦予公安機關更多的處罰許可權和手段,如對違法的外國人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
但中國媒體也沒有說明,法院在處理新法律時所擔當的角色。
一直以來,中國警察有權把觸犯較輕微罪行的犯人送到勞教營,而不需要經過法院的審判。西方社會一直批評中國警察的做法違反法律程式。
《治安管理處罰法》範圍廣泛,在新增的一百六十多種規管行爲中,擾亂球賽、飼養寵物騷擾他人、散佈謠言、偷拍他人、塗汙公物、在公共場所招引嫖客,都會被罰款以至行政拘留。
自由亞洲電臺報道,維權律師高智晟認爲,在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之下,現時部分便衣警察監控維權人士的行爲,是屬違法,但肯定公安當局並不會對這些違規便衣人員執法。
他說,他擔心新的治安法大幅增加規管行爲專案,反而令人民置於公安掌控之下,加大公安濫權機會。
他說:這實際是令全國國民都在警察的掌控,警察的權力可以滲透到每一個領域,對法治無知的國家,才會追求不斷增大警察的權力。
事實上,在法治國家是限制警察的權力,但中國的狀況是警察權力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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