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ETC案需要時間研究交通部的要求
【大紀元3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九日電)台灣交通部通知遠通電子收費公司應於二十二日下班前提出符合公益和消費者最大利益的具體承諾,否則將收回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遠通電子收費公司今天表示,需要時間好好研究交通部要求的內容,一、二天內可能還不會有答案。
遠通電收公司說,昨天已經邀律師團討論,這幾天要好好研究交通部要求的內容是什麼,各主要股東也要找時間開會。
交通部官員則表示,交通部給過遠通電收很多次機會,但遠通電收至今沒有提出符合公益原則的促銷方案,民意反彈很大。
交通部官員沒有明確說明什麼是「符合公益及消費者最大利益的具體承諾」,但表示很多人認為,演變到現在這種狀況,提供免費車上機 (OBU)應該是基本的。
官員表示,相信遠通電收的股東會好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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