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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勞退新制上路10個多月,台北市9成以上的雇主已經依法按月提撥,但為了保障選擇舊制的勞工,台北市勞工局決定大動作祭出罰單,篩選出未依法設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的公司約7萬餘家,發函要求在4月20日前依法設立,否則將開罰,首波清查100人以上的公司,違法可處5至10萬元,並且可按月連續處罰。
勞工局4月20日後開罰
勞退新制去年7月份上路後,為了保障選擇舊制的勞工,法令規定擁有舊制員工的公司必須設立3人以上、15人以下的「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其中2/3的委員必須是勞工代表,由該委員會監督帳戶內的退休金,確保選擇舊制的勞工可以領到退休金,也避免資方未提撥或是任意挪用該基金轉投資。
勞工局日前從勞保局資料中篩選出未設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的公司企業,北市9萬餘家公司中就有7萬餘家還未設立,勞工局發函下最後通牒,4月20日前依法設立,若無舊制員工、或已經結清舊制的公司則可免設立,但必須向勞工局註銷舊制資料,以免挨罰。
勞工局指出,裁罰原則依選擇舊制的勞工數為主,選擇舊制勞工人數100人以上的公司可罰5至10萬元;而選擇舊制勞工人數50至99人的公司,則可罰3至10萬元;選擇舊制勞工人數若低於49人的公司,則可罰2至8萬元,上述都可按月連續處罰,直到公司依法設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為止,第一波清查則以100人以上的大公司為裁罰目標,勞工局呼籲,公司企業在4月20日前最好依法設立委員會,或是儘速結清舊制退休金給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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