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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評:持資產證券化部位不至影響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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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十七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國內債券型基金,要在去年底前移除結構式債券,風險是否由投信轉移到券商,中華信評指出,券商為發行CBO(債券資產證券化)購入結構式債券約新台幣1500億到2000億元,不至造成券商結構風險。

中華信評表示,國內金融體系中流通的結構式債券總額約達5000億到6000億元,存續期間4到5年,多數都是發行人認為國內利率水準將持續走低的情況下發行。

不過,隨著利率上揚,風險大幅提昇,為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保護債券型基金受益人的利益,金管會已要求國內所有債券型基金,必須在2005年底前將結構式債券自其投資組合中全數移除。

過去一年期間,國內券商向債券型基金買入大批結構式債券,包裝成CBO商品發行,外界擔心是否風險會轉移到券商身上,中華信評表示,所有結構式債券都是用公平市價從債券型基金購得,大部分券商在購買結構式債券時,會透過利率交換交易進行利率避險,所以持有這類債券的信用風險有限。

中華信評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券商為了發行CBO所買入的結構式債券,相當國內前十大券商總淨值的70%,或相當於前十大券商調整後資產的三分之一,即使信用風險大多落在十大券商上,違約率設定在25%,損失也只有20億元,前十大券商的淨值僅會縮水1.7%,受影響的程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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