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可由家屬代辦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七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針對全面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一事,植物人、重病昏迷及心神喪失的民眾,如果沒有向法院聲辦禁治產宣告,可以由家屬或實際照顧者辦理全面換證及領證。
內政部指出,今天內政部邀集司法院、行政院秘書處、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法務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心神喪失民眾申請換發新式身分證的問題,開會協商並獲致共識。
內政部說,會議結論為植物人、重病昏迷及心神喪失等情形的民眾辦理全面換證,如未向法院聲辦禁治產宣告者,得由家屬或實際照顧者申請到府服務,經戶政事務所核對當事人無訛後受理換證,由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切結後領證。
內政部表示,另外,居住在安養機構的民眾,也可由安養機構負責人辦理換證及領證。戶政事務所將依上述規定辦理換證及領證作業,如仍有疑義,有必要再確認時,可請轄區警員或村、里長確認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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