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慧園裏6號的母子冤魂 (五)
【大紀元3月17日訊】1970年3月6日,一個春寒料峭的日子。早晨起床後,管理員撥開號子門上的老虎窗對我們下命令:各自坐在鋪位上不准走動,等會有重要新聞廣播。平時早飯前全體起立「早請示」背誦語錄的常規也宣佈暫停。更令人感到反常的是,往日極為準時的午餐,居然整整提前了一個小時開飯。號子裏的喇叭從早晨起就反復地播放革命歌曲,一遍接一遍毫無間斷,而且聲音大的出奇,少說也在七八十分貝以上。方征悄悄告訴我:「今天恐伯要有大行動。喇叭裏這麼大的聲音是為了蓋住外面大院裏的什麼響動。」(事後我才知道,這位法院老院長的判斷真tmd太准了)起床後的一系列反常現象,令全號子難友驚疑不已,就在中飯結束後一個個惴惴不安地坐在鋪位上胡亂猜測時,7號牢門砰地打開,那位陳醫生背著雙手站在門口盯住我說:「2605,把東西帶出來!」我愣了幾秒鐘才反應過來是在喊我,趕緊連聲答應(以往一直被人稱呼姓名,一下子象狗一樣被人呼喚號碼,我一直不太適應)。同室難友一齊過來幫我整理鋪蓋和換洗衣服,一面低聲告別。我這人有個到死都改不掉的壞習慣,走到哪里都愛交朋友,全號子的難友同我處的都不錯。眼看我先於他們「出去」,除了幾個新客,幾乎每人都同我打了招呼。其中平時同我最談得來的馬聚塵難友和那位法院老院長(下面馬上很快就會談到),更是再三叮嚀我多多保重,日後再見。我把牙膏、草紙、肥皂全部留給了難友們,一手拎著褲子、一手夾著鋪蓋出了7號。
出7號之後,我被身後的陳醫生押著走到東、西大院匯合處一個被犯人們稱之為「櫃檯」的地方,腳步剛停,看到我的幾個朋友已被反拷雙手蹲在那裏。放下鋪蓋,我也立即被反拷雙手命令蹲下。我掃了幾位朋友一眼,有李蔚榮,有張稼雲,還有Z和C(注:張稼雲和當天慘遭槍殺的張稼山是同胞兄弟,都是我和李立榮的朋友。張稼雲和我們一樣,從少年時代即愛好文學、且在文學上很有才華。他於1979年平反後一直在南京鋼鐵廠工作,業餘時間致力寫作。1994年5月的一天,在單位浴室洗澡時突發心臟病不幸去世,嘔心瀝血所寫幾十萬字的書稿亦未能問世;另二位Z和C同為我的朋友兼同案犯,因多年不通音訊失去聯繫,無法徵詢是否同意在本文中使用真名,故權以字母代之),但沒有張稼山在內。當時我還為之慶倖:總算沒有被「一網打盡」。
張稼山和李立榮是街坊,從小一起長大,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身材不高,體型魁梧,心地極為忠厚,為人樂觀開朗,他那張白淨淨的臉上似乎總掛著愉快,一雙略帶女姓化的大眼睛看人時,總透著親切溫暖,使人特別容易親近。他和我還有一亇奇怪的共同愛好:喜歡安徽的黃梅戲,尤其是特別喜歡嚴鳳英演的《天仙配》和《女駙馬》。這使一班酷愛西方古典音樂而對中國地方戲曲從無興趣的朋友們頗感奇怪。1968年嚴鳳英在合肥挨鬥,我曾連寫三信叫她到我的農場來暫避「風頭」(注:此信估計落在那些軍代表、造反派畜牲手裏了),張稼山甚至幾次想去合肥把嚴大姐救出來,可惜最終未能去成。後來得悉嚴大姐不幸自殺,我和張稼山一邊喝酒一邊揮淚,發了狂似地詛咒這個罪惡的現實。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些事猶歷歷在目。我認識他前後雖不到三年時間,但在我這顆已日漸衰老的心中,一直在悲悼地懷念他。
20分鐘後,我們五人被押上一輛黑色囚車,另外還有八九個犯人陸續被押上來。隨著一路淒厲的警笛聲,很快到了五臺山體育場。大約半小時後,我們每人身後由兩名身高馬大的士兵一左一右架彎著腰走到「主席臺」旁一快空地上就地蹲下,緊接著有十幾名被繩子緊緊捆綁的犯人被押著經過我身邊,這時我看到了張稼山。他被綁著,由於繩索勒的太緊而哎喲哎喲的呻吟。片刻之後,當大喇叭裏響起「把罪犯押進會場」時,我像一隻雞一樣,雙腳懸空的被拎上了主席臺的邊側。腳剛落地,身後的人一把揪住我頭髮強迫我抬頭「亮相」,另一人則抽緊勒在我頸項上的繩圈。整個五臺山體育場,除了四百米跑道上沒有人外,看臺、盆地中央的賽場以及其他邊邊角角全部密密麻麻擠滿了人群。我心裏估算了一下,少說也有十萬之眾。就在我稍一分神之際,只聽大會主持者大聲命令:「把張稼山現行反革命集團所有罪犯押過來!」登時我們被反架著在審判席下一字排開,弓著腰低頭聽候宣判。一段不算太長的罪名念過之後,宣判人提高嗓門宣佈:「判處現行反革命集團首犯張稼山死刑,立即執行!」吼聲才落,陡然間起了一陣騷動,只見好幾個兵一齊向排在左一的張稼山湧去,我聽見張稼山掙扎著要喊什麼,由於喉嚨被繩圈緊緊勒住而只能發出含糊不清的哇哇聲。我彎著腰斜眼看去,七八個人在死命按住張稼山,而他仍在拼命掙扎……三個小時前,當我蹲在娃娃橋看守所「櫃檯」旁時,還暗自慶倖這次張稼山總算沒被捲進來;做夢也沒想到轉眼間他竟一下子成了我們的「首犯」,而且是死刑立即執行!
接下來是對我們五個人的宣判:C被判有期徒刑20年,張稼雲是15年,Z也是15年,我被判了10年,最後是李蔚榮,8年。
在我們後面是對另一個現反集團的宣判,記得首犯名叫厲功友,是個復員軍人,他和六七個下關的小混混經常一起喝酒亂侃,天南海北,無所不吹,最後稀裏糊塗成了「現行反革命集團」。厲功友獲刑「無期」,總算留了條命,後來在1978年底第一批被平了反。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馬聚塵。上文已經提到,就在當天上午10點多鍾我在7號牢房整理鋪蓋時,同關7號的馬聚塵還熱心地過來幫我收拾鋪蓋並互道珍重。僅僅三小時後,他也被綁上了五臺山公判大會的審判台。他和他的姨父、南京二中校長兼黨支部書記的王飛一同被判了死刑,罪名是「叛國投敵」。他原是南京第二鎖廠的出納會計,1968年秋和姨父王飛從南京飛到昆明,再轉車去雲南邊境,打算從那裏越境到緬甸。中途被當地民兵截獲,後押回南京關進娃娃橋。我剛進7號不久,通過簡單交談就看出這是一個有思想、有抱負的青年。和我一樣,愛好文學藝術,寫得一手好字,對當時中國的政治黑暗極為反感。在我被反拷的六天五夜裏,都是他餵飯喂水、料理大小便,並不時悄悄鼓勵安慰我。這份珍貴的情誼多年來我一直感銘在胸,可惜永遠沒有報答的機會了。
3月6日這次公判大會,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十一人。其餘十幾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和有期徒刑。所有被判死刑的,是清一色的「現行反革命」!
公判大會結束後,我們分別被押上十幾輛敞篷軍車遊街示眾。南京30萬人被組織起來列隊立於市區主幹道兩旁,像歡迎來訪的外國元首一樣夾道觀看長長的刑車車隊。前面六輛是死刑刑車,每車兩名五花大綁的死刑犯架在車廂前面,頸背插著一米多高的亡命牌。隨著車隊的緩緩行進,十一支白色亡命牌像夫子廟的條形宮燈在半空中微微搖曳。我被押在7號車上,與判死刑者不同的是,他們的頭被緊緊捺住低下,而我則由身後當兵的揪住頭髮強行仰頭「示眾」。刑車車隊從五臺山體育場北大門開出,沿廣州路轉向中山路,向新街口廣場前行。當行至新街口曙光理髮店(當時南京有名的大理髮店,現已拆掉。原址位於新街口郵局對面)時,車隊忽然停了下來,只聽人群中有人在喊:「曙光理髮店二樓有人拍照。」頓時,不少軍警和便衣紛紛向曙光理髮店跑去,也不知是否找到了那位攝影愛好者。這位攝影者是出於好奇,還是另有考慮想記錄下這精彩的歷史瞬間呢?多年來我一直想探明個中原委,也很想知道這位攝影愛好者後來的下落,但至今不得而知。
約三分鐘後,車隊繼續前進,經過新街口廣場向左拐上中山東路,然後右轉駛入太平路再右轉進升州路,行至白下路口,我和後面車子停了一下,前面六輛死刑車直行往升洲路方向一直去鳳凰西街槍斃人的刑場。我看見前面車子直行,知道張稼山最後的時刻到了,禁不住眼淚奪眶而出。架我的兩個當兵的見我哭,倒沒怎麼為難我,只是揪住我頭髮晃了晃我的頭,低聲呵斥我別作聲。死刑車隊去後,我們的車隊最後由白下路駛回娃娃橋看守所。
這就是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中南京有名的「三•六」公判大會,也是南京成批處決「現行反革命」的首場。繼此之後,又於1970年4月28日處決12名,7月24日處決24名,12月10日處決10名。另外還有不少「現反」被個別處決,具體數字無法統計。上述成批處決的「現反」中,比較有名的還有4月28日處決的「張明才反革命集團首犯」張明才,7月24日處決的「王同竹反革命集團首犯」王同竹。湊巧的是,張、王二君同我均有一面之緣。
在這四批集體處決中,最震撼人心、最駭人聽聞的當數1970年12月10日那場。在「12•10」公判中,我情同手足的好友李立榮與他母親一同被判死刑、綁在同一輛刑車上走向刑場。對此,我下面將專門敍述。這四批被處決的「現反」,到1980年經復查後,全部被確定為冤殺、錯殺,無一例外。也就是說,冤殺率為百分之百!
「三•六」公判大會的第三天,1970年3月9日,我被送往南京長江磚瓦廠(後併入南京第四機床廠),從此開始了我漫長的十年鐵窗生涯。
我在投入勞改後,除了前面插入的外調林舜英一事外,一直得不到李立榮和林舜英的消息。我一度還在想,等到我熬滿十年,畢竟還能再見到李立榮,那時劫後重逢的場景將是何等令人激動!我們都是判的十年,但這十年徒刑是摧毀不了我們意志的。十年之後我們一定會更成熟更堅強,我們一定會勇敢地面對險惡的後半生。
1970年是我勞改歲月中最難熬的日子。那時我被分在八卦窯出窯,窯洞裏的氣溫達到攝氏70度,汗水滴在剛剛開窯的瓦片上立馬揮發成一個白點。每天拖著一千多斤的板車從高高的窯頂沿著螺旋形陡坡向下走時,我的每一根神經都在顫抖,只要腳下一滑,不死也要塌層皮。由於瘋狂地出汗,得不斷地大量喝水。我一位極知己的難友曹治平先生(曹先生如今已是資產逾千萬的化工企業家了,諸位有興趣的話馬上可以用「百度」搜索到他)當時和我一同出窯,他曾替我數過,我有次一口氣喝過24竹筒的水,加起來相當於5000毫升!一面是極度繁重的體力勞動,另一面則是極度的饑餓——每頓飯只能管一個小時,其餘時間都在兩眼發青地巴望著下一頓。繁重的勞動所造成的疲勞加上無休無止的饑餓,使得人極為虛弱,夜晚上廁所時必須手扶牆壁慢慢挪,否則會一下子癱倒在地。在這非人的地獄環境裏,人的一切信念幾乎都被擊垮,我感到自己已經快要退化成低級動物了,每天頭腦裏想的儘是吃、吃、吃,吃飽後能在地上一動不動的躺著。人類的一切情感似乎在我身上都已不復存在,每天早上眼一睜就巴望著開飯,然後又巴望早點收工、早點結束學習、早點躺在鋪上進入夢鄉,忘掉眼前的一切。在這種非人的惡劣環境裏,只有最後一絲人性勉強支撐著我,除為了免得我慈愛的雙親傷心,我得咬牙活下去外,每當想到李立榮此刻也在另一處和我一樣備受折磨,他也會有同樣的感受,也同樣會想到我時,我的心多少又會增加一點活力。我始終記得我們多次在一起說過的話:我們今生唯一的希望只是「時間」。我們畢竟年輕,那個高高在上的獨裁者已到耄耋之年,不管他的嘍羅們怎樣天天山呼「萬歲萬歲萬萬歲」,他怎麼也耗不過我們。「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只要他一翹辮子,中國的一切都會有重大的改觀!目前我們最重要的是一定得咬緊牙關活下去。只要能活下去,總有希望。
遺憾的是許多人沒能活到那一天;遺憾的是李立榮是其中之一。
1970年12月11日,這天是勞改犯家屬接見日。我的老父親在接見時偷偷告訴我,就在前一天的12月10日,南京又開了公判大會,李立榮和林舜英母子二人一同被判了死刑,並在會後綁到鳳凰西街執行了槍決。這個消息就像五雷轟頂般一下子將我炸昏了,我眼前頓時一片黑暗。無邊無際的空虛絕望,像海上的濃霧包圍著我,我感到透不過氣來,窒息的痛苦在吞齧著我的每一個細胞。我已記不清老父親後來是怎麼離開的了。我只依稀記得那天我在監房的院子裏像一隻孤獨的狼一樣,反復來回不停的走動,不時仰望電網高牆內狹小的天空,希望蒼天能幻化出林舜英、李立榮母子親切的面容。但我感受到的只是冰冷的細雨,看到的只是絕望的鉛灰色的天。
我的反常舉止引起了一些「勞改積極分子」的注意,當晚管教幹部找我談話,嚴厲的斥責了我。
李立榮死了,林舜英死了,曹漢華死了,張稼山死了。我一生中最親愛的朋友都死了!而我居然還活著!我為什麼還要活著?為自己?為父母兄弟?我什麼也說不清,我已失去了為什麼活下去明確的動機。要說還有點什麼的話,那只是在心靈深處隱隱還保留有一點殘存的信念:總有一天——只要我活著就能看到——眼前的一切都會有一場大改變。到那時,獨裁者和他的爪牙們將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到那時,民主將取代獨裁,自由將取代專制,光明將取代黑暗,正義將取代邪惡,人們將不再會終日生活在政治恐怖之中,愛情、友誼、人類一切美好的感情,都會在燦爛的陽光下自由地流淌……。總有一天,我會用我的方式揭露出在那暗無天日的歲月裏曾經發生過哪些駭人聽聞的罪惡,讓人們瞭解罪惡的真相,罪惡的實質和罪惡的根源。也許正因為有這麼一點點殘存的信念,我才咬緊牙關苦苦熬了過來,沒有讓自己沉淪為一具行屍走肉,也沒讓自已的大腦被「洗」成一團漿糊。
有關李立榮和林舜英最後的情況,從1970年底直到我刑滿出獄的1979年8月23日,我在裏面一無所知。直到出獄後,我通過李立榮的妹妹、李蔚榮的夫人、當年曾與李立榮同在溧陽社渚農場勞改過的一位難友、在1970年12月10日公判那天親眼目睹李立榮母子被害經過的幾位熟人,才大致瞭解到事情的梗概。由於並非我親眼所見、況又事隔多年,下文只是綜合敍述了他們母子最後的遭遇,其中的細節我就無法詳盡地描述了。
就在我被判刑之後,李立榮突然從他勞改所在的溧陽社渚農場被押回南京,關進了娃娃橋看守所。據同他當時關在一個號子的難友說,當時他又黑又瘦,原本清臒的臉上有幾處明顯的傷痕,平時坐在地鋪上一動不動,成天一聲不吭,兩眼盯住牆壁幾個小時也不轉移一下目光。同號子難友問他犯什麼事時,只是輕輕的搖搖頭。這位難友看著他進號子、又看著他最後被帶走,從來沒有聽到李立榮講過一句話。1970年12月10日那天,上午11點多鍾他被帶出號子,臨走時什麼東西也沒帶,此一去就再也沒有回號子。這位難友後來才知道他是李立榮。
那麼,已經判刑的李立榮究竟為了什麼又被處死呢?這個問題顯然只能由當時的南京市公檢法軍管會來回答,我無從知曉其中詳情,而且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一直搞不清楚。一直到了八十年代,在我看到了李立榮的死刑判決書,並回顧了1970年時的階級鬥爭形勢然後進行綜合分析後,才基本上找到了答案。
前文已述,在我的批鬥會上,我得知李立榮已在幾天前,即1969年6月13日已被判刑十年。按公檢法的規矩,對政治犯,特別是對李立榮這種「現行反革命」,不把他的所有問題搞個水落石出、榨乾他身上的「油水」,是絕不會罷手的。也就是說,既然判了,說明所有案情均已查清。另外,根據慣例,對李立榮這種類型的政治犯,在定罪判刑之後,一般不會重新處理——這裏我指的是加重處理。這倒不是什麼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而是出自公檢法內部一種追查政治責任的考慮。對「現反」型的政治犯,公檢法的一貫辦案程式是,首先在預審階段不擇手段的窮追猛打、狠挖深掘,從人犯嘴裏掏空所需要的內容;然後再充分發揮主觀臆想,發揮「逼供信」、「莫須有」的強大功能來充實鞏固;最終經過「無限上綱」包裝完成後,才能送到審判人員手裏去「從重從快」。實事求是地講,這種辦案——特別是大案——的方式是極其「慎重」的,(當然這絕非出於對政治犯人身權利的尊重,而是出自對「寧可錯殺,決不放過」這條指導思想的鐵定遵從。)經過如此慎重且行之有效的辦案程式,如果仍然會出現漏判、輕判,其必然結果就是有關辦案人員會受到追究。為什麼會漏判、輕判?是姑息養奸,還是包庇階級敵人?是階級鬥爭意識淡薄還是敵我陣線不明?只要沾上一條,輕者去「五七幹校」勞動,重則免不了成為「隱藏在公檢法內部的階級敵人」。正因為公檢法辦案人員都具有這種普遍心態,加之上述如此嚴謹的辦案程式,我可以拍胸擔保,凡是公檢法這台功能發揮到極致的機器製造出來的政治犯,肯定都是百分之百的「鐵案」,凡經處理的政治犯,即使最挑剔的人,也無法找到重新加重處理的半條理由。縱然有個別人要挑刺,也必然會遭到公檢法內部人員的一致強烈抵制。正因如此,我才敢肯定李立榮的重新處理,和第一次的判刑決沒有任何關係。
李立榮的改判死刑,是當局處於內外交困的情況下,在落實新出籠的對內鎮壓政策過程中發生的。 (待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