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音樂網站 AV peer飛樂網被查獲
【大紀元3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林佳宏、朱俊彥/綜合報導〕台中市調查站昨查獲黎秋傑、黎秋彬兄弟架設的「AV peer飛樂網」,有一萬多首未授權流行音樂,提供會員下載,且伺服器設在中華電信公司機房,會員平均卅秒就可以下載一首歌,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 )準備提出十億元求償,兩兄弟先依違反著作權函送。
IFPI執行長李瑞斌表示,台灣已有合法的下載平台成立,像是KKBOX、Yahoo,採取讓消費者先行試聽,喜歡之後再付費下載。
台中市調查站副主任潘仲隆指出,包括滾石、新力博德曼、福茂、科藝百代、艾迴、華研、上華、環球及豐華等,及多家在台灣享有著作權的西洋、日韓唱片公司,都是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 )所屬會員,發現「AV peer飛樂網」在網路上公開提供下載未經授權的音樂,一個月前向調查站提出檢舉。
黎秋傑、黎秋彬兄弟供稱,他的音樂都是從ez Peer或KURO音樂網站抓下來,放進自己的電腦內,利用伺服器提供會員下載,提供點對點(P2P )平台傳輸,會員每月九十九元,半年五百元,可以無限上傳及下載,黎某等人坦承音樂未獲授權。
台中市調查站調查員查出他們從去年4月開始架設,一開始免費,最近吸收會員超過千人。
伺服器藏在中華電信機房
調查人員指出,黎氏兄弟為了逃避查緝,把伺服器藏在中華電信公司機房,每月數千元向中華電信承租,再連線到多具的超寬頻專業型位址。
中華電信協理王文山表示,該公司只提供客戶主機及空間,無法檢查客戶營運內容,但簽約前已要求該客戶切結,若內容涉及非法須自行負責,若有損及中華電信商譽者,將依法求償。
王文山指出,該公司為服務中小企業,節省營運成本,推出主機代管業務及網路硬碟空間出租,客戶付租金後可將主機置於該公司數據通信中心,由專人維護。
兩起侵權案 一無罪一重罰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表示,相繼對ezPeer、KURO提起的訴訟,民事分別求償五億及四億元,目前還在訴訟。
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 )對ezPeer網站(全球數碼 )侵權訴訟,士林地院去年6月底判決ezPeer無罪,法官認為ezPeer只是一個用途多樣性的傳輸平台,使用者以此一工具上傳、下載未經授權的著作權檔案,應有合理使用空間,刑罰免責。
不過,同年6月,台北地院對KURO(飛行網 )網站侵權訴訟判決,認為KURO網站未獲授權卻提供點對點(P2P )音樂分享下載,判處罰款新台幣三百萬元,該公司董事長、執行長等判處二年或三年徒刑。
IFPI查緝組主任郭哲華則表示,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聽音樂就應該付出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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