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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科技產業 台聯黨團傾向以兩岸條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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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六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兩岸條例修法公聽會,台聯政策會執行長何敏豪表示,與會學者提出某些行為可利用其他法律規範,例如對一般百姓赴中國,並不需要放在兩岸條例內;另外如保護台灣科技產業,應以敏感科技保護法達成,不過,台聯仍堅持以兩岸條例明文規範。

台聯黨團上午邀請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交通部航政司長林志明、國防部次長程士瑜、經濟部投審會執秘黃慶堂、台灣大學國發所教授陳明通、台灣智庫國際部主任賴怡忠及中研院社科所教授徐永明等人,討論台聯黨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事宜。

劉德勳說,國親黨團提出的兩岸條例版本直接衝擊兩岸人民往來機制,其中觸及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有關三通的修正條文,並非能解決當前兩岸政治與經濟問題。另外,更提出把政府對政府的協商機制,轉為民間協商機制,與中國目前「去台灣政府」的作法相互唱和,令人擔憂。

前陸委會副主委、台大教授陳明通表示,現行的兩岸條例當年花了兩年時間修法通過,很不容易。台聯黨團要「重啟戰場」,相信通過的困難度會比過去難數倍。他僅對部分條文是否喪失台聯立場提出意見;何敏豪表示樂意接受。

賴怡忠指出,台聯黨團可利用其他法律來規範兩岸條例無法納入的部分,且可避開意識型態之爭,例如敏感科技法以專法形式另外制定。何敏豪說,雖然學者有這樣的看法,但台聯還是比較具針對性,堅持應把科技保護放在兩岸條例內。

何敏豪表示,黨版兩岸條例原本是希望規範所有台灣人民赴對岸的行為,但經學者建議,應縮小範圍只規定「身負國家機密、特殊身分(如在野黨領袖)」人士,對一般百姓赴中國仍採現行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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