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洛格2006年3月15日華盛頓報導)桑德拉.戴.奧康納是美國最高法院首位女法官。在擔任了將近25年的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後,75歲的奧康納決定退出這一職位。
*擔任25年最高法院法官後退休*
去年7月,奧康納宣佈為了照顧生病的丈夫,她決定退休。民主黨參議員肯尼迪讚揚奧康納在美國最高法院做出的貢獻:“她是一位認真、富有思想、備受尊重的最高法院成員,也是一位致力於為這個國家和這部憲法服務的明智的法官。我希望總統挑選的法官能夠達到她樹立的高標準。”
*在最高法院經常投決定性一票*
奧康納1981年被美國近代歷史上或許最保守的總統里根任命為最高法院法官。不過她並不總是投票支持她的保守派同僚,有的時候她和自由派站在一邊。在最高法院她經常投下決定性的一票。
《桑德拉.戴.奧康納:最高法院的戰略家》一書的作者南希.馬維蒂指出,和其他八位法官相比,奧康納投票贊同大多數意見的時候更經常:“尤其是當我們看一看某些特別重要的決定,看起來都是奧康納控制法院,權力的平衡只掌握在她的手中。”
這樣說或許有些誇大其辭,不過奧康納深具影響力是毫無疑問的。瓊.比甚庫皮奇是《桑德拉.戴.奧康納: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如何成為最有影響力的法官》一書的作者。她說,在有關墮胎權、死刑上訴和政教分離等許多關鍵性的問題上, 低等法院的法官都是根據奧康納法官提出的標準做出裁決。
*童年生活目標:養牛*
奧康納1930年出生於德克薩斯州,她在亞歷桑那州一個偏遠的牧牛場長大。她說:“我全部的童年經歷都和牧場有關。這是我深愛的地方。這是令我尊重的一種生活方式。實際上,在我小的時候,我的生活目標是成為一名牛場主,並不是律師。”
*大學主修經濟後轉學法律*
所以說,奧康納著眼於商業,在加利福尼亞州斯坦福大學主修經濟學,不過後來她發現她喜歡法律。雖然她以全班第三名的成績從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畢業,可是她發現在1952年,私營公司不願聘用女律師。
奧康納說:“我從法學院畢業的時候所獲得的唯一一份工作是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大公司,他們聘請我做法律助理。我發現那個時候女性律師在公共部門比在私營部門的機會好一些。”
*亞歷桑那首位女性多數黨領袖*
奧康納後來在亞歷桑那州菲尼克斯開了幾年的律師事務所,她和丈夫在那裏定居,後來她成了三個兒子的全職母親。1969年,她當選為州共和黨議員,最終成為亞歷桑那州首位女性多數黨領袖。在被里根總統選入最高法院之前,她擔任了七年的州法官。
*最高法院有影響力的法官*
比甚庫皮奇說,奧康納意識到她獲得提名的意義所在,以及這對法律界的其他女性將意味著甚麼:“宣誓就職後不久,她在寫給里根總統的一封信中說:『一千次演講的意義也比不上您提名我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這一個行動。』她相信這給許多法律界人士發送了一個信息,女性勝任這個工作。我認為她說得對。”
比甚庫皮奇說,奧康納證明了這一點,她在與最高法院的其他八位男性法官共事時堅持己見,而且逐漸成為最高法院很有影響力的法官。在奧康納打破了美國最高法院內的性別障礙24年以後,女性目前在美國的聯邦和州法院佔了四分之一。奧康納退休以後,最高法院還有一位女法官金斯伯格,她是1993年由克林頓總統提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