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利弊取捨 且聽聽眾評說
【大紀元3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6年3月13日華盛頓報導)是否應當制定一部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這個問題在中國已經爭論了很長時間。支持制定物權法的人認為,法律必須對合法獲得的財產予以平等保護;反對者則認為,物權法背離了社會主義方向。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裡,我們就來聽聽幾位聽眾朋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付諸公投*
河北的趙先生認為,應當就制定物權法的問題舉行一次公民投票:
“我認為,中央政府應當把這部物權法付諸全民公投,看老百姓是不是支持實行這樣一種法律。另外,中國應該實行一種類似於西方的土地所有權私有化。耕者有其田嘛,中共搞土地國有,連洪秀全都不如,而且應該說是一種倒退。”
*土地應私有*
廣西的但先生說,應當對土地私有化進行嚴格規範:
“我覺得,中國的意識形態已經變成一種四不像。不像社會主義,也不像資本主義,不像無產階級,也不像共產主義。我覺得,土地應該私有化,無論是農田也好,房產也好。共產黨講土地公有制,這是荒謬的。農田可以買賣,但是要制定一個規範。”
*會加劇兩極分化*
遼寧的伍先生擔心,物權法會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他說:
“胡錦濤說過,要建設新農村。人們覺得,這就是要讓80%的老百姓富起來。可是我覺得,通過物權法會使貧富差距更加拉大,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沒有保障。我認為,這是社會發展的一種倒退。建設甚麼新農村?這是一場新的人吃人的運動又開始了。
“我對自己將來的生活不抱甚麼希望,我是農民,不知道將來怎麼辦。”
*無助於窮人百姓*
福建的肖先生說,制定物權法對窮人意義不大:
“物權法其實就是保護比較富裕的那部份人的利益,我們農民和底層的人沒有甚麼東西可保護,像我們家,只有一台收音機,一台電視機,還有一輛摩托車,沒有甚麼東西可保護的。我現在最怕的就是如果農田可以賣的話,那就糟糕了。”
江蘇的王先生也同意肖先生的觀點。他說:“我認為,物權法對老百姓起不了多大作用。”
*有法也不依*
河北的常先生說,共產黨不遵守法律,因此制定甚麼法律都沒有用:
“物權法定不定都沒甚麼用,大陸的人們對共產黨也不抱甚麼希望,定甚麼法,人們都不太關心。它不按法律辦事,定法有甚麼用呢?如果按法律辦事,人們就會擁護你。
“說到共產黨,我覺得十個人裡有九個都不相信它了。它定的法,它自己違法。老百姓有甚麼辦法?你要說它,它就逮你,它就治你。”
*保的是不義之財*
廣東的周先生說,物權法的作用主要是保護當權者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財富:
“中國的法律、共產黨的法律,如果能公正地執法,老百姓當然是很歡迎的。但是,我認為這個法是為了維護共產黨內部那些人的利益的。共產黨靠行政手段壟斷了社會資源,社會財富差不多都在共產黨的手裡,然後再用不正當的手段給自己的財富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科學進步有效*
湖北的李先生認為,制定物權法是一種進步。他說:
“我曾經學習過物權法,我覺得它的條文還是制定得比較科學的,是法律的進步。我認為,物權法對於保護中國公民財產的私有權還是有一定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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