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明訂動物用偽藥、禁藥、劣藥製造或輸入案件若經檢舉而查獲,發給檢舉人獎金最高新台幣20萬元,期盼鼓勵民眾檢舉不法,維護台灣國人及畜禽水產動物健康。
根據辦法規定,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案件而查獲,獎金20萬元;檢舉動物用偽藥或禁藥分裝、販賣、運送、寄藏、轉讓等行為,若經查獲,獎金15萬元。
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劣藥,若經查獲,獎金5萬元;檢舉動物用劣藥分裝、販賣、運送、寄藏、轉讓等,若經查獲,獎金1萬元。
農委會表示,相關單位加強查緝非法動物用藥品,農委會訂定「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發給檢舉獎金,希望鼓勵民眾檢舉不法,以維護畜禽水產動物健康,並保障民眾及養殖業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