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針對基層行政警察特考有性別比例一事,警政署表示,警察工作有其特殊性,現有的男女性別比例設限是不得不然,但為了重視兩性平等,警政署未來規劃逐步提高女性錄取比例,最終希望能從民國九十九年起,警校招生與警察特考上,都不要有性別名額設限。
目前現職警察中,女警約佔所有警察的四點○三%,為了提高女性比例,最近幾年無論是警大、警專學校招生或警察特考,都將女性錄取比例訂為十%,警政署說,預計到了九十八年女警比例會達到四點五%。
為了尊重兩性平等的觀念,警政署規劃從九十九年開始,不再有性別的名額限制。警政署指出,因警察工作的危險性及必須站在第一線,未來名額不設限時,必須有相關配套措施,首先,將在特考報名簡章敘明,是要分發到第一線,且不得調任內勤。
其次,會打破過去只有筆試的考試方式,增加體能與EQ測驗,讓所有報考者在身體與心理狀況,都能符合從事警察工作的需要。
法警等仍未取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國家考試中,法警、監所管理員等三項招考仍未取消男女名額限制,法務部表示,刑案被告、收容人以男性比例佔絕大多數,戒護、押解等工作都有安全性的問題,法警、監所管理員招考未取消男女名額限制有其業務特殊性考量,乃不得不然的作法。
法務部說,法警、監所管理員的工作具有危險性,無論看管被告、人犯,及戒護、押解、就醫等過程,都必須戒慎恐懼,尤其是遇到蠻橫的被告、人犯等對象,必要時,甚至須強制壓制這些對象,此時,男性法警及管理員通常較女性勝任。
例如,台北地檢署去年、今年初各發生一件女檢察官開庭時,被告當庭咆哮事件,其中,一位男被告甚至衝上前掐住女檢察官脖子,幸好被男法警立即制服。
不過,法務部強調,女被告、女人犯及收容人有必要搜身等特別情況,及女監的管理員須兼顧其生活管理與工作,這部分女性法警、女管理員都較男性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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