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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ETC弊案 檢調以錢追人傾向部分先偵結

【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一日電)國道電子收費系統 ETC傳有弊案已逾兩年,因上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遠東聯盟「最優先申請人」的判決,使檢調偵辦步調再受外界矚目。專案人員透露,當初「以錢追人」查弊遇瓶頸後,偵辦方向才改為調查「甄審委員有無不法」,全案傾向先行部分偵結,後續移請最高檢特偵組偵辦。

台北地檢署前天以證人身份約談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林陵三向檢方表示,當初ETC 擬由中華電信承做,但九十一年六月間,中華電信的十六億餘元預算遭立法院刪除。為持續推動建案,才將ETC 由公辦轉換成民間參與的BOT ,至於遠東聯盟成為最優先申請人的選商過程,林陵三表示甄審小組人選是高公局決定,交通部不過問小組人選。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今天表示,承辦檢察官目前仍在過濾林的證詞與弊案關聯,儘管目前全案被列為被告的只有林陵三的前機要秘書宋乃午和前精業科技協理蔡錦鴻,但檢方預計就此一較明確部分先行偵結,給社會一個交代。

專案小組表示,用「以錢追人」的方式追查弊案有無民代與高層官員涉入遇到瓶頸,因此才決定從甄審委員方面切入,但也正因資金流向尚未釐清,民代、官員涉案的部分仍為「他」字案,將來應會交由最高檢特偵組接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