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澤李銳等聯署「冰點事件」的聯合聲明
【大紀元3月1日訊】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冰點》終被中宣部假手團中央的宣傳機關下令停刊整頓,這是中國新聞惡性管理制度長期作祟的集中爆發。這是中國新聞界的重大歷史性事件。
歷史證明:只有極權制度需要新聞管制,妄想永遠把大眾蒙在鼓裡,貫徹愚民政策,圖謀「一言堂」萬壽無疆。然而無情的現實證明:惡性新聞管制的土壤注定要生長出李大同、盧躍剛、杜湧濤、賀延光和他們那個形弱質堅永葆朝氣的冰點群體。這是歷史的唯物論,這是生活的辯證法,不會依任何人的欲念而轉移。
《冰點》堅守理念,十年不易。他們編發廣大作者的智慧和良知,體現出輿論監督權力、改造社會的巨大力量,受到了廣泛、持續的讚揚。這樣一份顯示著先進性的黨報周刊,竟遭蓄意封閉,消息傳出,兩岸輿論震驚或出意外,全球為之震動則屬必然。
事出有因,它決非孤立個案。這是中宣部近幾年屢屢封閉、改組諸如《新京報》、《嶺南文化時報》、《環球經濟導報》、《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以及《書屋》、《同舟共進》、《方法》、《戰略與管理》等等等等報刊雜誌這類惡性管理行為的延續,其源大多出自該部的一個「閱評小組」。中宣部把「宣傳」異化為「管制」,代行政府權力,應屬越權,構成違憲。「閱評組」自始以「審」代「閱」,以「判」代「評」,根本名不副實。他們為了鉗制輿論,剝奪言論自由,除了扣帽子、打棍子之外,竟至發展到製造各類「黑名單」,暗中追查,待機而發,有時一個電話指示便完成了「執行」過程,使對方失去了申辯的權利。他們的做法荒誕粗暴,全然不受法律約束。據知中央從未授予他們持有特權。他們甚至違背中央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文件精神,把勵行法制,以法治國的國策從根本上架空。人們會提出問題:宣傳機構不保護媒體,不保障言論自由,還有什麼作用?
試看他們得勝稱慶之後,人們得到的卻只是輿論界盡失活氣,新聞業幾近枯萎。人們聽不到爭鳴,看不見和諧。「主流意識」也不知流到了何處。
然而,我們曾是高歌「不自由,毋寧死」追隨革命進軍建設的。誠然,我們都屆暮年,但自信銳氣不減,於是願效梁任公「不惜以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戰」。回顧六七十年的教訓,透過歷史風雲,深知一旦失去言論自由,當權者就只能聽到一個聲音,哪裡會有心情舒暢,政通人和?而今縱覽天下局勢,又感悟一條規律:在集權制度向憲政制度轉軌的歷史關頭,剝奪大眾言論自由,不敢讓人說話,一定會給政治轉軌、社會轉型埋下禍根,不免引發群體對抗,導致動蕩。古往今來,執政者用暴力維持強權政治,得到了多少血的教訓,我們怎能失憶?
言論自由對於提高執政能力不可一日缺失。其底線恰恰在於保障而不是給予,更不是賜予。而保障的基本要求應是:政權不得以國家的需要加以限制,例如不能藉口「穩定」予以剝奪。經驗證明:廣開言路有助於「穩定」,處置孫志剛事件的經驗是最好的例證。自由的輿論釋放了冤抑,社會矛盾得以緩解,並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司法的缺陷。汕尾事件的教訓,更從反面證明了我們的論斷!
言論自由的意義不在於保守固有文明,而在於能夠導向不斷的創新。取消言論自由注定會妨害創造力的發揮,因而應當盡快立法,擴大公民的自由權利,保護媒體的言論自由,促進國家的進步興旺,推動社會的健康發展。法國大革命產生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二戰後出台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對此都有示範性條款,何不接軌仿效?
概括以上申明,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宣部就冰點事件向中央提出書面報告,深刻檢討,汲取教訓,撤銷「閱評小組」。
二、全面恢復《冰點》周刊,不得「秋後算帳」。
三、盡快出台《新聞保護法》,廢除一切惡性管制新聞的辦法,保障新聞媒體的職業權利。
「願殉自由死,終不甘為囚」;「自由昭臨處,欣欣迎日華」。這是先烈獄中高歌的《自由頌》。我們將踏著先烈血痕,竭盡薄力去捍衛公民的自由權利;我們與《冰點》一同前行。
簽名(以姓氏筆劃為序):
江平 朱厚澤 李銳 李普 何家棟 何方 邵燕祥 張思之 吳象 鍾沛璋胡績偉 彭迪 戴煌二○○六年二月二日,於北京
轉自《爭鳴》2006年3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