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九日電)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預訂明天下午二時正式啟用進入試營運期,國道警察提醒用路人未裝設 OBU 的車輛,請勿行駛 ETC 專用車道,萬一誤行 ETC 專用車道時,仍請儘速通過,千萬 不要停在車道上繳費,避免後方來車追撞,高公局會依相關程序進行追繳作業。
目前申裝車上設備單元(OBU)車輛約三萬多輛, 將使用國道各收費站一大及一小型車道通行,為維護高速公路各收費站區行車秩序與安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訂頒「因應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啟用收費站區交通疏導及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相關因應措施,包括各警察隊在所轄各收費站區交通尖峰時段編排四名員警(南、北向每車道各一名)、離峰時段編排至少二名員警(南、北向各一名)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人員交通管制與疏導,以維行車安全。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表示,另外各警察隊在所轄收費站區編排小區域巡邏(至少一車二人),以便隨時機動反映及處置各類狀況。各警察隊對於所轄收費站區內交通事故案件,由線上警力即時依標準作業程式處理,並將事故現場車輛儘速排除,迅速恢復行車順暢。同時各警察隊要預控警力,視需要針對各類狀況隨時增援處置。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對於誤駛電子收費車道的車輛,員警會指揮駕駛人儘速駛離,如收費站區車輛回堵影響上游主線車道時,將由轄區警察隊派遣巡邏車於回堵車流後方重守,以維護國道行車安全。
因此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若未申裝電子收費車內設備 OBU 的車輛,請勿行駛 ETC 專用車道。而駕駛人使用 ETC 專用車道時應將車速減至四十公里再通過。 未申裝 OBU 的車輛萬一誤行 ETC 專用車道時,仍請儘速通過,千萬不要停在車道上繳費,避免後方來車追撞,高公局會依在之後依相關程序進行追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