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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住院詐領保險理賠金 男子被判刑二年

【大紀元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九日電)南投縣籍簡姓男子,民國九十三年間,不到三個月內,八次因意外傷害就醫住院六十天,請領新台幣一百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定他有常業詐欺行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本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簡姓男子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先後向九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每家保險公司的每天住院理賠金為一千至二千元不等。

投保不到二個月後,簡姓男子在短短不到三個月內,向六家醫院就醫八次,每次都是意外傷害而住院,住院後則向保險公司請領住院理賠金,合計共領取一百一十三萬多元。

由於簡姓男子出現就醫頻繁的現象,甚至從一家醫院出院不久,就轉到另一家醫院住院,引起保險公司的質疑,並向檢察官提出檢舉。

台中檢察官主動偵辦後,認定簡姓男子有故意詐領住院理賠金的行為,而將他提起公訴。但他在法院審理此案時,辯稱因工作性質危險,才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且因意外不斷而無法集中精神,導致意外狀況每下愈況。他並強調,每次就醫都經過醫師專業診斷,不可能對醫師施以詐術。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簡姓男子把五分之一的收入都用來投保保險,有違常情。同時,密集的就醫及到多家醫院求診也不合常理。因此判定他有詐欺的事實,依常業詐欺罪判處二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