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高公局要求遠通電收,ETC10日開通前,大型車車上機(OBU )裝機數量必須超過二千部,否則將取消開放大型車ETC車道,高公局長陳建宇指出,目前遠通電收確定跨過門檻,估計開通時,所有已裝OBU者約三萬戶;至於儲值百次九五折的優惠,高公局則要求能在2月底上路。
此外,過去政府補貼大眾運輸車輛四十九元過路費,業者只須負擔一元,未來大眾運輸業都須使用ETC後,政府給遠通電收每筆三點四元委辦費,須由業者負擔,其餘由政府吸收,換句話說,大眾運輸車輛每通過一次收費站,業者就得多負擔二點四元。
至於開通後前三個月使用率四%門檻,高公局推算,OBU裝機率須達廿五萬戶,才有機會達成,在裝機者僅三萬戶下,ETC初期使用率可能低到僅零點四八%;但官員也指出,只要中、長途旅次較多,要跨過門檻不難。
「議約能力要強,才不被吃死死」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ETC2月10日開通,但高公局近月來與遠通電收折衝過程,可說在合約上吃足苦頭,官員私下批評是「不平等條約」,高公局長陳建宇則說,BOT是好制度,但政府的議約能力要加強,才不會被「吃死死」。
高公局官員指出,最近幾個月外界對ETC有許多不同的聲音,包括降價、提供更多優惠等,但與遠通電收協調過程中,每每因為合約規範而綁手綁腳,最常面對的回應,就是「合約無此規定」,民眾的聲音根本進不來。
陳建宇昨表示,後來只能改以長期利益、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包裝等軟性訴求,甚至不排除打官司,透過部分毀約手段換取讓步,過程裡,確實因為合約吃了不少苦頭。
陳建宇說,商人按照合約辦事沒有錯,但是,高公局也不能不顧及社會的聲音,幾次協調,往往都是到了最後關頭,遠通才點頭;他感嘆,政府BOT議約能力要加強,最好能有專人或專責團隊處理,才不會被人「吃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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